第B03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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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0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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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今年起实施

银行调节利润能力或将受限

青年报见习记者 洪伟

本报讯 自2018年1月1日起,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财报中,在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时,不再出现我们熟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科目,取而代之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等这类虽略显拗口但更直观的会计科目。一项新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23号、24号三项,合称为中国版IFRS9)已于2018年1月1日生效。截至目前,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三家上市银行先后发布公告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会对财务报告产生广泛影响,并表示将于2018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将加剧利润的波动性

现行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原则是2008年金融危机前制定的。危机爆发后,老准则的顺周期性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过迟过少”等问题广受诟病。在G20和FSB的倡议下,IASB启动了对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的修订,并于2014年对外发布。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长期趋同”的路线图,财政部于2017年4月也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在境内外同时上市或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准则编制财报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境内上市企业和非上市企业分别自2019年1月1日和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相较旧准则,新准则有两个明显变动:一是金融资产由“四分类”变为“三分类”,减少类别,以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二是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提前确认信用风险损失,以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来看,新准则根据业务模式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有专业人士表示,新准则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将在某种程度上削弱银行利润调节能力,也可能加剧利润的波动性。

三家上市银行已实施

根据财政部分阶段实施工作安排来看,H股上市银行及“A+H”上市银行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A股上市银行则在2019年1月1日施行,其余非上市银行自2021年初起施行新准则,鼓励有能力的银行提前施行。据了解,银行按照新准则的实施工作具体包括“三分类”下的系统重建、内部报表科目重建、减值模型变更带来的建模以及系统实施等。

截至目前,已有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三家上市银行表示将在今年一季报开始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其中,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两家“A+H”上市银行是按期完成实施,A股上市的浦发银行则是提前实施。而其他几家“A+H”上市银行以及重庆农商行、重庆银行、浙商银行等H股上市银行目前尚未见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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