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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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1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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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间无关

胡学文

风格是一个作家区别于他人的标签,也是文学五彩纷呈的魅力所在。所谓的创新创造,其实就是作品风格的独树一帜,是作家一生的追求。当然,风格也有不好的一面,用丹纳的话说,“风格的形成意味着僵化和死亡”。这不无道理,攀到崖顶,再没有动力,必然走下坡路了。而且,一旦形成,改变是很难的。但丹纳的话还可以从另一角度解释,风格的形成不是那么简单,与时间无关,写三十年五十年,哪怕一百年,也未必形成风格。那么,僵化和死亡意味着具备了资格和入场券。若拿到入场券,作家就不惧死亡,并朝着死亡努力。但太多的作家被死亡拒之门外,一生都在半山腰上。当然,这不是说这样的写作没有意义,仍然有。

风格是作家的标签,那么,什么是风格的标签呢?这个可以细化的,比如语言、比如叙事、比如结构、比如地域特征,都可以是。我想重点谈一下地域,地域如何影响一个作家的写作风格。

有一个说法,认为作家分两类,水手型和农民型。水手航游世界,见多识广,具有别人没有的经验,这样的作家自然令人羡慕,比如略萨,拉什迪等,至少有两种文化背景。农民只拥有那一块土地,面积也不会很大。常年在这块土地上耕作,对土地的熟悉或许超过自己的身体,这块土地既可种植玉米大豆,又可种植土豆白菜,土地的脾性肥沃程度,何处能打出来水,包括哪一类蝴蝶、什么样的鸟类常在土地上空飞舞盘旋,都清清楚楚。虽然面积不大,作家却如同国王,如福克纳,一生都在写约法纳克他帕郡。哪种更好?很难说得清的。没有好与不好,只有合适与不合适。

什么是地域性呢?我认为是某个地方的地理和自然环境及这个地方独特的文化习俗。需要强调的是,在作家笔下地域性更多的是一个文化概念,或者说地域版图是作家构建出来的。我并不认为只有地域特征明显的文学作品是好的,很多作家完全忽略地域,从他们的作品中难以识辨,如博尔赫斯、卡夫卡、卡尔维诺、布鲁诺舒尔茨等人的作品,如果说有,他们的地域是人类和整个世界。而后现代作家手里拿着刀,以肢解不快,地域性自然是不存在的,如法国新小说派。

当然,我也不认为地域会使一个作家的写作受到局限,恰恰相反,地域文化会为作家提供丰富的写作资源,如南美大陆之于加西亚马尔克斯、之于胡安鲁尔福。但伟大的作家都是写地域却又能在地域上空飞翔。

那么,地域性是如何呈现的呢?文化与习俗会为人物的性格行为打上怎样的烙印呢?还有,作家如何超越地域?

我以美国作家罗恩拉什的小说谈一点看法。罗恩拉什生于1953年,获得过弗兰克奥康纳国际短篇小说奖等奖项,目前在大学任“阿巴拉契亚文化研究”教授。其小说集《炽焰燃烧》收录的12部短篇是以美国南方阿巴拉契亚山区为背景写的。注意,阿巴拉契亚,是一个山区,自然属地域范畴。《艰难时世》是其中一篇,与福克纳《献给爱丽丝的一束玫瑰》海明威《乞力马扎罗的雪》相比,稍逊色一点,但我仍认为是一篇优秀小说。题目很实,没什么吸引力,叙述朴实,小说的情节也简单。那么好在哪里呢?

小说从一对夫妻丢失鸡蛋写起。妻子埃德娜发现连续四天矮脚鸡下的蛋没了,向丈夫雅各布抱怨。鸡蛋,在艰难时代,是一个家庭重要的经济来源。想起上世纪七十年代,我深有体会。埃德娜并不是斤斤计较的女人,是在银行夺去家里的卡车和大多数牲畜后才这样的。

雅各布安慰她,还有更穷的人,比如哈特利,那是他们的邻居。这样,另一个人物被引出来。埃德娜认为是哈特利的狗偷吃了鸡蛋,理由是狗总是鬼鬼祟祟在这一带游荡。雅各布不认为是狗,因为狗偷吃会滴下蛋黄。埃德娜说只有狗一次能吃掉几个鸡蛋,若是狐狸或黄鼠狼,会把小鸡吃掉。争执一番,雅各布去鸡舍查看,认为很可能是长两条腿的窃贼干的。但他又不能确定,没听说哪个居民会偷东西,尤其是哈特利,最穷的那个。“尤其”,这个词在这里是起强调作用的。为什么最穷的哈特利最没有可能呢?小说在这里没写,但这个人物的某些相貌和品性已经呈现出来。

正在这时,哈特利一家从土路上走下来。小说有一段描写:哈特利一家瘦骨嶙峋的骨架上,挂着褴褛的衣衫,他们看起来就像随身携带了全部家当,要转场到另一块麦地的稻草。他家的狗跟在后面,和它所追随的主人一样身形憔悴。

穷到什么程度,无需再多语言。请注意,可能的作案者,狗也出场了。埃德娜逮住机会说了丢失鸡蛋的事,并排除了狐狸或黄鼠狼的可能。虽然没有直接说出来,但基本认定是哈特利的狗干的。如果按照常规的思路,哈特利会为狗辩解,毕竟口说无凭,或者与埃德娜发生口角。但看看哈特利是怎么表现的:“哈特利放下了手中的麻袋,从工装裤里摸出一把折刀,又轻轻地叫来自家的狗,后者听话地向哈特利走去。哈特利单膝跪下,左手捏住狗的后脖颈,同时用折刀刀刃抵住狗的喉咙。”

雅各布是想阻拦的,他说不认为是你家的狗偷走鸡蛋的。

哈特利回答“你可并不是百分之百确信,还是有那种可能”。一边说,一边用食指抚摸爱狗的头颅,狗随之抬起脑袋。注意,是爱狗。雅各布还未来得及回话,刀刃就切开了狗的气管。这一笔太厉害了,一个赤贫的却无比骄傲的男人形象跃然纸上。在哈特利杀狗的时候,他妻子和女儿就在一边静静站着,没有阻拦。包括那条狗,也有着傲骨。狗没有大叫或咆哮,只是在哈特利的手里垂下脑袋,溅洒出的血染红了道路。

雅各布责备埃德娜,埃德娜很委屈,她没想到哈特利做出这样的事,雅各布说“你晓得这个男人有多么高傲”。回到之前,我们想起那个词“尤其”。意味在这里显现出来。为了弥补负疚,雅各布给哈特利送去一块肉,但被哈特利拒绝了。

狗死了,失踪的鸡蛋数目却增加了。雅各布到镇上讲起这个事,别人告诉他偷吃鸡蛋的可能是大黄鼠蛇,并说用捕鱼的法子可以逮住,雅各布照做了。

夜晚,雅各布听到声响来到鸡舍,看到了什么呢?鸡蛋不翼而飞,他顺着钓鱼丝走到角落,哈特利的女儿畏缩在角落,钓鱼线的另一端消失在她合拢的嘴巴里。

真相终于大白。那么,雅各布做了什么呢?告诉妻子,还是揪着女孩见她的父亲?都没有。雅各布费了些劲才把鱼钩取出来。然后,看到小姑娘手里还握着那枚鸡蛋,让小姑娘吃下去,告诉她不要再回来了。再后来,他告诉埃德娜,是一条蛇。

故事是简单的。那么,什么是这篇小说的地域性呢?小说并未描写文化习俗,而是写了文化习俗在人物身上的投影,比如高傲的性格。你可以说高傲是人类的品性之一,并非罗恩巴什的小说人物才具备。确实,单就某篇小说,我们不能定义,但如果读完这几个短篇,会发现阿巴拉契亚山区的人物具有共同的习性,如骄傲、对尊严的守护等。

那么,这篇小说好在哪里呢?小说写了贫困,写了生存的艰难,这个,在小说中可以有,但如果只是写贫困,也未必是好小说。或者说,挖掘出贫困的根源,也只是向前开掘了一点儿,同样未必是好小说。在《艰难时世》,生计的艰难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写贫困中人的自尊、悲悯、同情等,这才是其优秀所在。

我们再来看看他的另一篇小说《林肯支持者》,不过是一个生活片断。

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一位叫莉莉的孕妇在门口织毛衣。她已是一岁孩子的母亲。她的丈夫是林肯支持者,她想着战争快结束了,丈夫要回来了,想着未来的好日子。由于太专注,没有防备一名南方联邦的士兵站在院子里。一个持枪的男人,一个孕妇,就这样对峙起来。莉莉主动提出让士兵抓几只鸡,士兵说鸡要抓,还要征用她的马。当士兵走向栅栏时,莉莉突然说,有样东西可以换马,士兵问什么东西时,小说这样写:“莉莉把线团从膝头拿起,放在门廊的地面上,随后把完工一半的床单也放在地上,她从椅子上起身,双手隔着棉布连衣裙抚摸臀部。莉莉走到门廊边上,松开辫子,一瀑金色的秀发落在脖颈和肩膀上”。然后说:“你明白我的意思。”士兵凝思了一会儿,并问了莉莉的年龄等问题。

这个过程比我们设想得要长,更非我们在抗战电影中看到的那样,看见女人,便叫花姑娘。士兵在想什么,小说没写,只是写了他的神态,“他又向西眺望祖父山,接着端详天空,再低头俯瞰溪谷,最后视线转到道路上。”

士兵显然在犹豫,禁令?担心掉入陷阱,还是其他的不安?我们不得而知。但犹豫之后,他同意了。士兵提出进屋,莉莉说小儿子在里面,提出去地窖,还说地窖有床。

到了地窖口,士兵不愿先下,莉莉先他下去。士兵开始脱衣服时,趁士兵不注意,她取了根毛衣针在手上。这时,她记起去年一月宰的那头肥猪,听人说猪的内脏和人的内脏没什么区别。十九岁的她宰过猪,这为她后面的行动提供了逻辑上的支持。

在士兵褪下长裤时,“莉莉突然举起右手向前扑去,左手握住毛线针的顶端,那样钢针就不会从她的手指间滑落。她使出最大的力气,狠狠插入”。士兵甚至还未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双手还抓着裤子,但他已然不能动弹。

莉莉拿着枪爬出地窖,看着士兵挣扎。然后写她回家给婴儿喂奶,再次回到地窖,确认士兵已经身亡。她回到屋子里,没有任何恐惧,而是想着首先种些什么。

小说的意蕴并没有多么丰厚,但也绝不是告诉我们,阿巴拉契亚山区的女人不好惹,杀人像杀猪一样容易,而是有别的指向。同样指向人的内心。当一个人的底线被触及时,会唤起本人也无法预估的力量。那匹马是莉莉的底线,写的是敌我双方,却没有渲染仇恨,所以这篇小说与仇恨没有丝毫关系。恰恰相反,写出了爱的力量。小说多次描写她给孩子喂奶,还有描写士兵,他的犹豫,他的狡黠也别有意味。似乎遵从着某种原则。

罗恩拉什研究“阿巴拉契亚文化”,他的小说带有地域文化色彩,如果说他的小说有魅力,绝不仅是让我们认识认知阿巴拉契亚文化对人物的影响,还在于,写出了超越个性的人的基本情感和精神空间。而且,分寸把握得非常好。

 

 

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