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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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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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濒危物种需及时更新保护物种名录

青年报特派记者 周胜洁

本报北京专电 “我国现有的保护物种名录在过去近20年中没有更新,未及时准确地保护我国的濒危物种。”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张恩迪、马进在提交的一份关于尽快更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提案中提出,目前的保护名录未包括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中涉及中国的405个受威胁物种,同时却包含了197个无危种。过时的名录严重影响了对我国濒危物种的有效保护,需要尽快更新。 

据两位委员介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于1989年颁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于1999年颁布,至今分别只进行过一次微调。此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二批)》一直处于“讨论稿”的状态,至今尚未正式颁布。

就在去年,多家自然保护机构对中国的1085个受威胁物种2000-2015年间的保护状况做了评估,包括现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中的全部物种,以及IUCN红色名录中所有受威胁的中国物种。以此发布的《中国自然观察2016》显示,状况改善的物种只有102个,变差的738个,剩下245个信息缺乏,“名录过时导致执法滞后,是受威胁物种保护状况变差的主要原因之一。”两位委员说道。

他们梳理了需要保护、调整的物种,包括如勺嘴鹬这样的一直濒危,但始终没有列入名录的物种。据悉,勺嘴鹬在2004年被IUCN红色名录评估为濒危、2008年调整到极危,目前种群数量估计少于100对。主要威胁是沿海滩涂湿地开发而导致的栖息地破坏。

又如黄胸鹀,在2000年被IUCN红色名录评估为无危种,因被过度捕杀食用,种群骤减,2017年评估为极危,但目前不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

此外,如黄唇鱼这样的已列入保护名录,但级别低于实际濒危状况的,如珙桐、梅花鹿等已列入保护名录,但实际并不濒危的情况,都需要进行调整。

对此,张恩迪委员和马进委员建议,依据IUCN红色名录评级和《中国自然观察2016》的物种保护状况评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做出调整。

他们也做了进一步阐释,如IUCN红色名录中濒危、极危两个等级的物种,调整为国家I级重点保护物种;在《中国自然观察2016》中评分低于-2(含)的物种,调整为国家I级重点保护物种;旗舰种、伞护种和生态系统中的顶级捕食者物种,调整(或保留)为国家I级重点保护物种,如大熊猫、雪豹、中华白海豚等。

他们还建议,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二批)》讨论稿中的物种正式颁布,使之具有法律效力。原则上对无危和低危物种不移出名录,只做降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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