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记者 钟雷 本报讯 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深化专业调解、行业调解,创新调解机制。3月28日上午,《上海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前述内容受到社会关注。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此次出台的《方案》共涉及五个方面35项具体措施,致力于为上海的营商环境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正逐年提高。据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介绍,目前全市从事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已达230余家,约占全市律师事务所总数的15%;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已超过2300人,其中,有海外留学经历的超过1000人,具有境外执业经历的超过600人。随着涉外法律服务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如何规范和发展这支队伍成了亟待考虑的问题。 《方案》指出,未来市司法局将制定本市《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为全面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提供政策支持。同时,推进实施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试点,支持本市各类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国际法律交流研讨,推荐优秀法律服务人员加入相关国际组织,逐步提升本市法律服务人员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在有序扩大法律服务对外开放方面,《方案》提出要扩大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与互派法律顾问试点范围,进一步密切中外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管理方式和机制,推进本市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积极推进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设立代表机构、与大陆律师事务所联营和台湾执业律师受聘于大陆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等对台律师事务所开放政策试点,逐步提升本市提供跨法域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方案》要求大力发展商事调解,拓展商事纠纷调解领域,为快速高效解决各类经济纠纷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更便捷的解决途径。另一方面,要着眼创新调解机制,推进在各类服务机构、园区及自贸区设立调解工作室,加强工商联、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开展在线调解试点。《方案》还提到,要推动公证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在商事领域开展调解,并完善仲裁、调解、公证与诉讼的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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