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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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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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险上海分公司收41万元罚单

青年报记者 孙琪

本报讯 日前,上海保监局公布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皆与阳光财险上海分公司有关。据悉,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行为,被警告并予以处罚合计41万元;涉事相关公司与责任人均被罚款。

据保监局介绍,阳光上分存在三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阳光上分存在将公司车险直接业务虚构为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被处罚款13万元。

二是给予投保人或被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阳光上分车险网电销业务中存在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赠送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行为,被处罚款6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三是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阳光上分于2017年3月13日与中利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并签订了代理合同。中利销售注册地为北京,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利销售并未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属于超出核准的经营区域从事业务活动。阳光上分被处罚款22万元。

阳光上分因此合计被处罚款41万元,该公司2位相关责任人被罚4万、2万元。与此同时,相关涉事机构也接收到罚单,比如将阳光上分直接业务虚构为公司中介业务的上海宝夥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中利销售因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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