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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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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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发布《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若干意见》

相关案件将指定管辖+集约审理

青年报记者 钟雷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食品及农产品展区展商客商展前供需对接会在国家会展中心举行。

    青年报记者 常鑫 摄

本报讯 涉进口博览会案件“指定管辖”、在博览会园区内设立巡回审判点,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一天天临近,日前上海法院及时出拳,出台一系列措施为大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昨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通报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规定的制定情况。

《若干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工作要求”三大部分。其中,“具体措施”分为八个方面的举措,明确了上海法院将对在参与进博会筹办、举办和撤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并设立专门法庭或专门审判团队,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进行集约审理。

记者从院方获悉,应由本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涉进博会第一审民商事、涉外民商事案件,除依法属于专属管辖、海事法院专门管辖及当事人约定管辖外,指定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受理。涉进博会刑事案件,除依法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外,指定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受理。而涉进博会知识产权案件,除依法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及当事人约定管辖外,指定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此外,各区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发现所受理的案件属于本规定明确的集中管辖案件,应当移送至相关法院审理。

《若干意见》还指出,上海法院将畅通立案绿色通道,为涉进博会案件立案设立专窗,并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依托,整合内外调解资源,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等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涉进博会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