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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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0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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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实施

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活动均应按规定进行合同网签备案

青年报记者 顾金华

青年报记者 顾金华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获悉,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的通知》(沪住建规范[2018]1号)的要求,上海市于今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活动,均应按规定进行合同网签备案。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为市场参与各方提供安全、便捷、畅通的服务,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自今年3月31日上线试运行,已实现房源发布、实名认证、合同网签等基本功能,并提供租金查询、金融服务、法律问答等便民服务。

来自上海市房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网上挂牌可租房源约4.4万套,日均更新逾2400套;网站累计浏览量逾310万人次,日均访问量近3.6万人,注册用户超过8400人,平台运行总体平稳。

根据规定,上海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以及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将为租赁当事人提供合同网签服务;市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将通过“962269”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由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

同时,根据《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核验租赁信息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1号)的相关规定,7月1日(含)至10月1日(不含)期间,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合同网签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由2000元提高为3000元。

据悉,上海将不断优化完善住房租赁平台功能,逐步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一体化”,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依托平台,逐步推进租赁住房信用体系建设,充分保障住房租赁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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