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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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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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项举措“护航”营商环境

检察机关聚焦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法治环境

青年报记者 钟雷

本报讯 检察机关如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近日,市检察院出台《上海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细化了五个方面20项工作举措,将服务保障措施贯穿于检察工作各个环节。

此次检察机关出台的《意见》,主要聚焦权益保障、宜居宜业、司法质效、制度供给四个方面。近期,全国各地多个网络投资平台接连“爆雷”,引发投资者关注。《意见》指出,检察机关需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积极参与和主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惩治证券、保险、投资理财、税收等领域经济犯罪,在查办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及时化解风险,积极追赃挽损,完善与金融监管等部门合作机制。同时,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防止司法不当介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意见》还指出,将保障企业家人身合法权益,对社会危险性不高的涉案企业重要岗位人员慎用逮捕强制措施,切实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依法保障涉案企业家在服刑期间的申诉权。

据了解,2016年至今年5月,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上海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218件314人次,提起公诉409件648人次。此番,对于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也再度被提及。《意见》指出,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推动知识产权犯罪量刑标准规范化,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办案模式,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此外,上海还在全国率先推行知识产权权利人告知工作,启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害人(单位)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中英文版本),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诉讼权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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