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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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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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上火”还要为他人“降火”

高温天执行法官迎体力、智力、耐心三重考验

青年报记者 钟雷

    虹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丁洁(右二)在执法现场。通讯员 唐辰佶 摄

提到法官,人们联想到的大多是在法庭上敲下法槌的形象。其实在法官队伍中,还有一批“外勤法官”,他们常年奔波在院外,踏破铁鞋只为见证判决的“落地”。近日,记者跟随虹口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体验了一次现场执行,面对“鸠占鹊巢”引发的纠纷,执行法官不仅要完成执行工作,更要在高温天为各方“降火”,避免矛盾升级。  

青年报记者  钟雷

“鸠占鹊巢”引纠纷,法官五赴执行现场

7月16日下午2时许,四川北路1851号的一栋商务楼内,虹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丁洁带领多名法警集结在该楼地下室的入口处。在他们身前是一扇被反锁的大门,距离上一次“清场”短短10天后,该楼地下一层再次被人强行占据。

记者从虹口区法院获悉,因该地下室原房东欠案外人钱款,地下室被法院依法裁定拍卖,申请执行人在拍卖前曾查看过系争房屋,当时房屋空置,后通过拍卖程序取得系争房屋,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而被执行人则称,基于其与原房东之间有租赁合同,根据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其有权继续使用该地下室。此后,申请执行人多次要求被执行人搬离均被拒绝,故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证据情况,无法认定被执行人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成立时间及系争房屋的交付时间早于系争房屋所有权变动时间,无法认定系争房屋所有权变动发生在被执行人与原房东租赁期间内,故不适用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搬离系争房屋。

法院判决已尘埃落定,但纠纷却迟迟未能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公司负责人孙先生告诉记者,其于2016年9月份拍下该处房产后,地下一楼一直被别人占据,“我找来的装修人员也被打伤,一直无法正常经营。”他同时透露,占据地下室的人还对外招租,但自己无力阻止。在他看来,物业公司一直在默许这些占据者进出地下室,而他与物业公司的沟通也因多种原因迟迟没有进展,水电煤的进户手续一直没办下来。

身为本案的执行法官,丁洁当天已经是第五次来到该地下室。据她介绍,此前与占据者沟通时,通过释法已经与对方协商完毕,对方也同意搬离。但没想到几天后,另一批人却进驻了地下室。申请执行人再次报案后,她随即带人赶往现场。

地下“蒸笼”寻找“闯入者”蛛丝马迹

唤人开锁进入地下室后,几十件红木家具映入眼帘。被零散置于场地中央的家具中不乏圆桌、衣橱等大件。一旁的一间小屋内,桌上仍留有刚吃完的盒饭,空调也未关闭,但“占地者”却已没了踪影。地下室内的几处电梯口均被钉上了木板,生活垃圾被杂乱丢弃在角落。

早在7月5日,丁洁就曾带执行人员来清过一次场,为何10天后,地下室里又凭空多出这么多家具?走到一处拐角,一处用木板挡住的电梯引起了丁洁的注意,“对方利用电梯偷偷运家具进入场地,以看管家具为由占据场地,不让现在的产权人进入。”她同时注意到,尽管正门被反锁,但房间内多处侧门尚未被封,她判断,占据者应当是通过侧门进出地下室。摸清了占据者的进出通道后,丁洁开始拟定“执行战术”,委托同事清点家具数量,并请搬家公司人员到场做清场搬离准备。她建议孙先生,先将几处进出口砌墙封锁,再招募保安看住正门,以免之后被占据者再次“渗透”进来。

执行当天,气温接近35℃,由于不通风,地下室内闷热不已,记者在内只待了20分钟额头便不断渗出汗来,几名法官的制服也早已贴在了后背上,印出汗迹,但这样的环境在丁洁的执行生涯中实属“小场面”。

就在下午的执行开始前,她刚完成上午在某露天仓库的执行工作,尽管只是清理一些废品,但仍然不容她懈怠。“大太阳下面站了整整两个小时,就带点水喝喝避避暑。换个日子不现实的,时间都是约定好的,不管刮风下雨都要到场的。”在指挥现场执行期间全程站立的丁洁笑着说,作为执行法官,坚持到现场执行是她的一贯风格。“虽然现在信息化程度提高了,但是我觉得清场、搬迁的案子还是法官应该到第一线。”

聊了没两句,丁洁又将话题引回了手头的案子。“我们一般拿到案子会找找突破点,像这个案子,我们就先贴公告,跟承租人先谈利害关系,对方上来的态度肯定是抵抗,我就告诉他,如果不配合法院执行,我肯定是要把所有东西全部搬完,但同时我也会告诉他,法院理解你的心情,可能原房东欠了你很多钱,你在这里工作一下,可能能够偿还部分欠款。”在她看来,法警通常对案情不够熟悉,有法官在现场坐镇,刚柔并济往往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克制和专业成了执行法官的必修课

夏季执行,炎热的天气也容易“点燃”被执行人的“火气”,在这种时候,保持克制和专业成了每个执行法官的必修课。

当天的执行并非一帆风顺,红木家具清理到一半时,两名物业公司的男子突然出现在地下室内制止砌墙。“消防通道、机房肯定不能封的,不然我们物业也进不来了,你要么等民警来了再说。”不得已,施工人员只得停下手头的活。

尽管执行工作看似再次陷入僵局,但丁洁注意到,之前沟通不畅的物业方和孙先生恰好都在现场,她随即向物业员工表示,希望他们能够与孙先生谈谈。然而,对方却突然大吼道:“人家大老板,我不跟他谈的,他要办理入户手续,是不是应该主动来找我们,哪有我们主动去找他的道理?”男子一边说着,一边摆手转身,远离孙先生。而另一边,孙先生也陷入了犹豫,站在十多米外不愿与两名男子面谈。不得已,丁洁充当起了“老娘舅”,试图为双方搭建桥梁。

“物业公司理应为商家入驻办手续的,你是服务公司,他不找你你应该去找他,之前法院的判决也很明确了,物业公司没必要牵涉进两家公司的纠纷中。”未受物业人员“大嗓门”的影响,丁洁一句句为对方释明法律规定责任义务。另一边,她也力劝孙先生当场与物业谈妥水电煤的进户手续,“物业公司一直也是配合的,他们现在表态了,你也主动一点。”她指出,法官要做的就是把双方的权利义务交代清楚,“我们作为法官,应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执行过程中,丁洁反复强调了普法的重要性。她指出,好多当事人对执行抵触往往是源于对法律法规的不熟悉。“我要告诉他,他应该履行哪些法律义务,如果不能及时履行这些义务,我们就要采取搜查、拘留等措施。同时他也可能被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银行贷不到款,买不了飞机票。”丁洁表示,只要法官把抗拒执行的后果说明说细,被执行人通常会自己衡量得失,做出一个正确的选择。

经过近20分钟的劝说,丁洁成功将孙先生拉到了物业人员的身旁。之前还怒气冲冲的物业公司员工此刻已露出了笑颜,“只要你来主动交接,该结的费用结一下,我以后就认你了。有钱赚的事情,不沟通我真的坏掉了。”孙先生方面也做出了让步,表示不用砌墙封门,只需要将占地的红木家具搬走即可。“家具不在了,他们就没有理由再进来了,到时候再进来我就直接报警了。”

两个小时后,经清点几十件家具被悉数搬出放置于事先准备好的临时仓库。临走前,丁洁不忘要求孙先生签字保管这些家具,“妥善保管,法院将依法处理。”

清场完成后,丁洁长出一口气,“虽然无法保证这次清场能够一步到位,但每次执行都进步一小步。”她说,别看她已经50多岁了,但办掉一个案子,心中还是会涌起成就感。

“干了这么多年执行,面对千奇百怪的被执行人,觉得心累过吗?”面对这个问题,她笑笑说:“做法官应该有这个觉悟,既然选择了这行,就要坚守这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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