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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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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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数据报告

超半数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行为

青年报记者 钟雷

青年报记者 钟雷

本报讯 今年10月底,重庆万州发生一起因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的坠江事故,该事件也再一次让公交车司乘纠纷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数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其中指出,该类案件中七成被告为乘客,案发原因多涉及上下车地点、车费等,超半数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

据统计,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共计223件。在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案件量占比排名前六的罪名分别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交通肇事罪,盗窃罪。前两项罪名合计占比近七成。

《报告》指出,案件城市分布呈现两极化特点。按照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分类,案件量占比为:一线城市(9.87%),新一线城市(21.08%),二线城市(14.35%),三线城市(9.42%),四线城市(8.97%),五线城市(8.97%),六线城市及以下(27.35%)。其中,新一线城市包括重庆、成都、杭州、武汉、南京等地。

在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近七成被告为乘客,约二成为公交司机。其中,乘客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主,司机犯罪以故意伤害罪居多。在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88.79%的案件发生在运营过程中,54.51%的案件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在公交车行驶中司乘冲突刑事案件部分,46.40%的案件公交车司机主动采取了“紧急停车”措施应对冲突。

《报告》还指出,纠纷起因多为上下车地点、车费等小事。近四成案件有人员伤亡情况,死亡人数占伤亡人数的19.61%。超半数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更有近三成乘客出现抢夺车辆操纵装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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