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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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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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明年将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按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的10%给予20-2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青年报记者 郭颖

上海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的企业实施更加有针对性的孵化和培育政策,并按照入库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10%,给予20-2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市政府新闻办昨天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科委主任张全介绍了《关于加快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市财政局巡视员袁白薇、市科委副主任骆大进、市税务局副局长蒋震平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青年报记者 郭颖

到2020年全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万家

市科委主任张全介绍说,经过多年来的发展,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队伍逐步壮大,经济实力稳步提高,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截至今年9月底,本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9200家。2017年,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共计28539项,同比增长18.56%,占全市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的52.17%;营业收入突破2.3万亿元,实现2千多亿元的利润。其中,本市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数量占比超过80%、营业收入占比接近50%,民营企业成为本市高新技术企业主体力量。

《关于加快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力争通过综合施策,形成全社会支持科技企业成长的合力,构建完善科技企业培育服务链,畅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通道,切实增强企业创新的活力、动力和能力。预期到2020年,全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1.5万家左右,营业收入超过3万亿元,利润总额达到2800亿元,研发费用投入超过2000亿元;到2022年,全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过2万家,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若干意见》围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优化创新政策环境”和“提升政府创新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2项政策措施。

据悉,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研发支持机制,除了对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20-200万元的支持外,还将加大“科技创新券”和“四新券”的使用力度和支持范围;落实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按75%比例加计扣除,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延长至十年;优先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用地,支持园区对入驻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房租优惠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减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环节和时间,取消月度数据申报、专利上报资料、查新报告、产学研合作报告等申报表格;改革申报流程,取消不合理的前置环节,用好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内容,相关部门加强事后监管;加快审核速度,实行放开申报、即时受理,每月开展审核;加快专利审查速度,对注册在浦东的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脑科学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领域的企业,可通过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审查通道,进一步缩短专利授权周期,并争取扩展到全市范围。”这些举措将有效减少企业申报成本,提升企业预期,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市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区抓紧制定实施细则

市科委副主任骆大进将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库比作“蓄水池”“加油站”。“对于入库培育的企业,一是要符合上海重点产业发展的规划,二是体现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方向,会特别关注像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数字创意这些领域,努力支持这些具有一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前景的中小企业,给予针对性的扶持,引导支持它们加快成长为真正的高新技术企业。”

骆大进表示,对于入库企业的标准,参考了国家高新技术的认定指标,对于成长当中的科技型企业或者转型升级当中的科技型企业,有一些考核指标,比如说主营业务收入符合国家支持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包括本市重点发展的领域范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研发投入不低于3%,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收入不低于40%等标准的科技企业,都可以入库培育。此外,有些科技型企业前期投入比较大,进入市场需要一定的周期,如果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虽然没有产品收入,不受收入比例的限制,同样可以入库。

在支持方式上,《若干意见》指出要“发现一批、推出一批、服务一批、认定一批”,对入库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通过入库培育之后能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骆大进说,对于入库企业,要支持其研发体系,特别是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包括支持企业围绕产业发展方向、市场竞争的需求,通过产学研结合,通过大中小企业的协同,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与创新,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也包括支持企业加快构建自己的研发中心,包括在高新技术企业当中重点支持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帮助企业建立自己的技术创新体系。

需要提醒的是,科技型企业可关注“上海科技”官网发布的公告。在“一网通办”的模式下,企业在平台上统一填报数据资料就可以用于入库培育,减轻企业负担,一次填报。“当年度入库培育的企业,如果快速达到条件,也可以‘出库’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为了确保《若干意见》的全面落实,市科委还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统计监测、考核评价等方面提出了建立完善部门会商制度、建立健全市区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动态监测工作等具体举措。

下一步,市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区,抓紧制定发布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的要求,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各类科技创新财税政策;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督促落实《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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