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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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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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创业可申请最高15万元担保贷款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的重点举措。一是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加大返还力度。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二是鼓励支持就业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各地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支持就业压力较大地区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三是积极实施培训。困难企业可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对下岗失业人员普遍开展有政府补贴的培训,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再给予生活费补贴。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调整至参保1年以上。四是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范围。

据新华社电

[解读]

凝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合力

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情况,并就当前和今后就业工作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张义珍表示,当前,我国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稳中有进,但“稳中有变、稳中有难”。稳就业先要稳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张义珍介绍,为了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加大对企业稳岗的支持力度。此次出台的《意见》中提到,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以返还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近期得到恢复的,加大返还力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难的问题。

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国家和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支持,提高其贷款的可获得性。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额度,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提高幅度达50%,可以更好地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连续出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如失业保险方面,国务院已经决定要继续实行阶段性降费政策,这对于企业来讲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支持。此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还推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这些政策相互结合,将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等问题。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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