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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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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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分贝扰民“炸街族”遭重罚

被拘15天记39分 罚款6500元

青年报记者 钟雷

青年报记者 钟雷

本报讯 不久前,本报曾报道沪上一摩托车驾驶员姜某以117分贝的噪音“炸街”被警方查处一事。近日,记者从市交警总队获悉,姜某因多项违法总计被处行政拘留15日,收缴牌证,扣留车辆,记39分,罚款6500元的处罚。

据警方介绍,在上海警方与浙江交警的配合下,经查验鉴定后,警方对姜某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收缴牌证,扣留车辆,记12分,5000元罚款。

此外,姜某的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处以记3分,200元罚款。4次闯红灯违法行为,分别处以记6分,200元罚款,合计处以记24分,800元罚款。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

今年12月1日起,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正式施行,通告中规定上海全天禁止噪声超过80分贝的九座以下客车在本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行驶;每天21时至次日7时禁止噪声超过80分贝的摩托车在本市道路行驶。驾驶超过噪声分贝的机动车在道路通行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有关规定,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机动车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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