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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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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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98%村级农村集体组织完成产权制度改革

基本实现“应改尽改”的目标

青年报记者 刘昕璐

青年报记者 刘昕璐

本报讯 《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施效果如何?昨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据悉,上海98%村级农村集体组织完成产权制度改革。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孙雷说,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市区联动,与本市9个涉农区和5个有农村集体资产的中心城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同时邀请了60多位市和区人大代表参加。

执法检查发现,《条例》正式施行时间不长,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不过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比如有的地方虽然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但既没有开展收益分配,也没有做到规范运转,甚至有的地方社员证(股权证)还没发放到成员手中,农民参与改革的获得感不强。同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遇到许多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中心城区的五区六镇历史积累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

记者了解到,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以问题清单形式送达相关区。相关区和被抽查的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正在进行整改之中。

据悉,目前,本市已有1650个村级、 62个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分别占总数的98%、5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实现“应改尽改”的目标,但是镇级改革相对缓慢。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订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快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对尚未改革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创造条件,推进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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