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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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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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个人税延险险企增至20家

青年报记者 吴缵超

青年报记者 吴缵超

本报讯 银保监会日前对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名单(第四批)进行公示,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的业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确认其符合《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所列经营要求,至此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险企名单增至20家。

此前,银保监会已公示了19家公司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分别是首批的中国人寿、太平洋寿险、平安养老、新华保险、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等12家险企,第二批的人保寿险、民生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和东吴人寿等4家险企,第三批的建信人寿、恒安标准人寿、交银康联人寿等3家险企。

银保监会表示,将对保险公司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业务规范健康开展;同时,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继续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报告进行核对,及时更新公司名单。

根据《管理办法》,银保监会明确了险企开展税延养老险业务经营资质要求,经营要求分为准入要求和持续经营要求。准入经营要求共计12项,对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偿付能力、精算能力、投资能力、经营经验、治理结构、管理能力、信息系统、合规经营等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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