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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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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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深化试点未成年人教培、看护行业从业禁止制度

健全黑名单库让存劣迹者“显行”

青年报记者 钟雷

    未成年人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 青年报资料图 记者 吴恺 摄

青年报记者 钟雷

本报讯 去年,轰动一时的“携程亲子园虐童案”落下法槌,8名被告在获刑的同时也分别被判从业禁止。在一系列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案件中,“从业禁止”正成为一道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此类案件再犯的屏障。

昨日,记者从长宁区检察院获悉,该院联合8家单位,出台《关于在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扩大受限人员范围,并建立更完备的黑名单数据库,力争从“起点”预防犯罪。

突破现有制度瓶颈强调再犯预防必要性

据长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冬生介绍,性侵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具有极高的再犯可能性,而且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隐蔽性更强,再犯预防的必要性非常突出。因此,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中尽快构筑从业禁止的预防体系显得十分必要且紧迫,“从业禁止判决不是预防犯罪的终点,而是起点。”

早在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就将“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的内容添加到刑法第37条中。

然而,虽然从业禁止制度有基本法律依据,但仍然存在操作性不足、强制性不够、系统性欠缺等诸多机制层面的瓶颈问题。黄冬生表示,一方面,该制度缺乏必要的配套执行机制,相关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也未进一步厘清,缺少追究相关违法责任的规定。另一方面,现阶段各类从业禁止规定散见在不同层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刑事从业禁止与行政从业禁止缺乏必要衔接,政法机关、行政监管部门、群团组织和用人单位在信息互通、监管督促、配合衔接等方面也尚未形成体系。

因此,该院立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尝试推动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中建立专门的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意见》便在此基础上诞生。

借公安数据库查询“违法记录”从业禁止范围采用“宽口径”

此次出台的《意见》共10条,分别从目的依据、适用对象、禁入行业、入职查询、执行监督、配合协调等六个方面对提高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入职门槛、加强源头预防明确了要求。

《意见》要求,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的用人单位对于经查询发现存在“性侵害及相关的违法犯罪;实施过家庭暴力和监护侵害违法犯罪;利用职业便利或者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实施的侵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被判处不得从事教育、培训、看护相关职业的刑事禁止令或从业禁止(仍处于禁止期限内);其他再犯可能性较高,对未成年人身心安全威胁较大的违法犯罪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均不予录用。其中,“违法犯罪记录”的范围也根据预防需要采用“宽口径”,不仅指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还包括人民检察院作出的确认存在违法犯罪事实的不起诉决定,也包括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记录。

《意见》还明确区内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培训、看护等特殊职责的单位,均应纳入“禁入行业”。上述行业中的适用培训岗位不仅包括教师、培训师、教练、保育员等直接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也包括行政人员以及保安、门卫、司机、保洁员等虽不直接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其他工作人员。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到,检察机关将一改过去“自建数据库”的形式,未来“从业禁止黑名单”数据库的建立将以公安机关全国违法犯罪记录数据库为基础,确保信息的全覆盖和准确性。同时,《意见》要求应聘教育、培训、看护等特殊行业的人员依法如实报告自己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而对于拟招录或聘用人员的用人单位,在进行招录前应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查询拟招录或聘用人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

《意见》还针对用人单位、在管制刑执行期间或者缓刑考验期内被禁止从业的人员、刑罚已执行完毕或者已假释但仍处于从业禁止期内的人员这三类主体分别确立了责任追究机制,既包括党纪政纪处分,也包括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将探索将刑事从业禁止信息纳入自然人失信信息查询系统

据悉,长宁检察院自《意见》出台后,已对10名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被告人,建议法院依法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教育培训或看护行业,区法院均判决予以支持。同时,该院联合区教育局开展入职查询,对2018年本区事业单位招聘中10所学校及青少年业余体校的14个岗位增设了查询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要求;联合团区委对2018年区23家爱心暑托班的1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查询,均未发现有违法犯罪记录。

此外,该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在职人员背景调查,对全区36所幼儿园、23所小学、25所中学、1所职校及部分民办培训机构的在职员工进行抽检,发现一家民办无证晚托班1名书法老师有性侵劣迹,及时落实了从业禁止的要求。

上海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吴燕透露,依托区院的实践经验,本市关于未成年人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建立的从业禁止制度有望在今年二季度发布。

据相关人员透露,下一步该院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依托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将刑事从业禁止相关信息纳入自然人失信信息查询系统,提供更好的从业禁止信息公开和入职查询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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