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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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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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倒卖成本7元的“名牌化妆品”被捕

青年报记者 钟雷

青年报记者 钟雷

本报讯 香奈儿、迪奥、兰蔻、SK2,情人节当天,不少年轻男女选择赠送伴侣名牌化妆品作为礼物。但在选购化妆品时,如果贪图便宜,则有可能掉入陷阱。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奉贤检察院)披露了一起销售假冒名牌化妆品案,犯罪嫌疑人将成本只有7-15元的化妆品换上名牌产品的马甲后再以远低于正品市场价的价格出售,销售金额高达百万余元。

2018年11月的一天,奉贤警方接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称一名邵姓犯罪嫌疑人在某商业街附近兜售假冒品牌化妆品。警方立即立案侦查,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邵某供述其从犯罪嫌疑人张某处低价购买假冒的化妆品后采用沿街销售的方式卖出。根据线索,警方在上海嘉定某出租房内将嫌疑人张某抓获。

经查,2016年6月起,犯罪嫌疑人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低价购进假冒的迪奥、香奈儿、雅诗兰黛、兰蔻、圣罗兰、SK2等品牌化妆品,后加价出售给下家赚取差价,销售金额达140至150余万元不等。据悉,该案中,邵某从张某拿货的成本价仅为每件7~15元不等,随后邵某再以50元左右的价格沿街售卖,而这些化妆品的专柜价往往在数百元。由于售价过低,邵某的产品也一度受到消费者怀疑,此时邵某就谎称是其从生产正品的厂家偷货出来售卖。

目前,已查证张某销售给犯罪嫌疑人邵某的假冒化妆品达人民币65000余元,通过快递销售金额为33000余元,从其暂住处扣押的待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合计人民币8万余元。犯罪嫌疑人邵某自2017年起从犯罪嫌疑人张某处低价购得假冒的上述品牌化妆品,采用沿街兜售的方式,加价出售给他人,经警方查证销售金额达人民币95000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邵某对自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主观明知,销售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去年12月19日,奉贤检察院依法对其二人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进一步调查之中,将择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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