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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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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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首起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开庭审理

青年报记者 钟雷 通讯员 郝梦真

以民间借贷行规为由,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条,虚走流水后以“违约金”“保证金”、首月利息等名义收回部分款项,并扣押身份证、房产证及车辆,讨债时则采用上门滋扰、非法拘禁等手段。6月10日上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嘉定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起,被告人董某与被告人汤某采用支付固定“工资”及“提成”的方式,纠集他人各自形成两支较为固定的非法放贷团伙,在上海市嘉定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2017年下半年,董某和汤某经合谋,将各自的放贷团伙合并,共同组成一个以嘉定区某咖啡店等场所为据点,对外实施“套路贷”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民间借贷行规为由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金额借条,并通过虚走流水的方式制造被害人已取得全部虚高借款金额的假象,随即以“违约金”“保证金”“看房费”“平台费”、首月利息等名义收回部分款项,并扣押部分被害人身份证、房产证及车辆等。董某等人采用提前要求被害人还款、违背承诺拒绝被害人付息延展借期等多种方式要求被害人归还借条所列金额,或以被害人无力支付月息为由,反复通过银行走账的方式,恶意垒高借条金额,后在被害人无力偿还上述虚高借款的情况下,采用言语威胁、上门滋扰、非法拘禁、暴力殴打、跟踪贴靠等方式逼迫被害人按借条上的虚高金额还款。

自2017年起,以董某、汤某为首的该犯罪团伙作案次数高达10余次。

据悉,这是上海市嘉定区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上海嘉定法院将分两案先后于6月10日至13日完成开庭审理,并择期宣判。

青年报记者 钟雷 通讯员 郝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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