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见习记者 陈泳均 本报讯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市民群众最关心的是,这部条例对驾驶非机动车作出了哪些新规定? 如果违反法规将如何处罚? 《条例》对非机动车通行规范作出了新规定。比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佩戴头盔;非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停车、避让;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等。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违规停放、充电的,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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