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记者 郭颖 本报讯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加强开放创新、优化科研物资通关和监管流程、支持研发数据依法跨境流动、加大科技创新金融支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支持引才留才、落实科技创新财政税收政策、加大服务保障……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上海外资研发中心提升计划》,自昨天起施行。 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上海外资研发中心提升计划》特意为支持引才留才制定了一系列人才政策。 具体包括: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称评审。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可突破学历、任职资历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对外资研发中心的技术骨干申请加入上海市科技专家库,可适当放宽条件。外资研发中心聘雇的外籍人才在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可享受“容缺受理”便利。外资研发中心聘雇外籍高端人才,不受年龄、学历、工作经验限制,根据聘用合同可办理有效期最长为5年的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支持外籍人才申报中国政府友谊奖和上海市白玉兰友谊系列奖项。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依法依规聘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来沪工作,按照政府间协议聘雇外籍青年人才来沪实习并办理工作许可。 此番人才政策还落到了细节处:加强对外资研发中心聘雇人才的政策服务,使用多语种发布外籍人才相关政策,提高其获取政策信息的便利度。鼓励在外资研发中心工作的外籍人才申请“上海市外籍人才薪酬购付汇fast pass”,上海地区的银行为其提供可分次、可跨行、零审单的“一件通”薪酬购付汇服务。外资研发中心聘雇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照《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享受落户、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政策。将外资研发中心纳入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重点扶持用人单位。 此外,根据计划,本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向外资研发中心平等开放申报与资助。科研基础设施、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公共科技信息依法依规向外资研发中心开放服务。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搭建概念验证中心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开展跨境孵化服务,平等享受本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相关奖补、土地、税收等政策。鼓励外资研发中心面向新市场需求、新技术发展、新产业方向,与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技术攻关,共建联合实验室、产业学院、实训基地等平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申报本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并给予项目经费支持。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威慑力。 加快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制度和标准规范。为外资研发中心与金融机构搭建对接平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通过设立自由贸易账户享受跨境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外资研发中心开展科技创新、从事基础和前沿研究提供金融支持。落实国家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 值得一提的是,计划还将完善外资研发中心市、区两级服务专员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外资研发中心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政策宣讲,推动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加强对外资研发中心发展情况评估,分类指导,推动外资研发中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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