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评:普及AED也是普及急救意识

顾金华

顾金华

台湾艺人高以翔突然离世,事故令人惋惜;更让人感觉遗憾的是,有网友爆料称,距离高以翔发生事故现场200多米的大厦内,就有AED除颤仪!如果这台距离高以翔最近的AED发挥作用,事件是不是可得以扭转?

AED的安装以及急救知识的普及,考验着社会健康治理能力,这需要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公众以及社会组织共同关注。“黄金4分钟”,对于AED的设置要求并不低。四年前,上海市红十字会宣布启动试点设置AED公益项目,这些AED逐步现身于机场、轨道交通、商场、学校等地。回顾刚开始那几年,市红十字会负责人坦言称,“前提推广工作并不容易”。由于没有相应文件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必须配置AED,相关政策也均以“鼓励”为主。“装上了这些AED,是不是后期的保养、维修等后续工作都必须由我们负责!万一出了事,我们是不是还要负责任!””在安装过程中,他们屡屡遭遇闭门羹。

与此同时,对于急救知识,大众认知程度不够,一定程度上AED的推进开展,也对城市文明素质的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很多人认为心脏骤停这毕竟是偶然事件,跟自己没关系,急救意识淡薄,没有参与过相关培训;还有的人就算接受过正规培训,但是没有定期“回炉”参加复习训练,遇到突发情况仍无法操作。

事实上,虽然并不受待见,但这些AED真的派上了大用场。四年里,这些设备共使用过16次,救回了8条性命。就在上个月,上海虹桥火车站内,有一位30岁左右的年轻旅客心脏骤停,持续的心肺复苏和及时的体外除颤让其脱离生命危险。

如今,申城街头的AED越装越多,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也仅仅是对全国平均水平而言,每十万人AED的配比不到10台。而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每十万人AED的配比超过了300台。

救人,天经地义,但未必人人都能做到,民众健康素养亟需进一步提高。这些价格不菲的AED设备装上了,你敢用吗?人没救回来,这个责任谁来承担?不少已经参加过市红十字会培训的市民说,“虽然知道AED的使用方式,也持有急救证,但并没有实际碰到过急救场景,遇到突发情况,自己估计还是不敢贸然施救。” 

别怕,做好人可以受法律保护。市人大代表厉明律师说,2016年《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正式实施,这给很多之前不敢参与乐于助人的市民打了一剂强心针。这部俗称“好人法”的《条例》明确规定:紧急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推广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尤为迫切,厉明律师说,真心希望申城更多的相关部门重视起来,让AED越装越多,也希望每个人都能学会急救知识与技能,急救知识的培养,可以从学生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