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琪 不法贷款中介通过帮助借款人包装贷款、提供过桥垫资、泛滥营销等手段,严重危害金融财产安全和金融管理秩序。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不法贷款中介风险 规范金融营销行为的公告》(简称《公告》)。
《公告》主要分为警惕不法贷款中介严重危害、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金融营销活动、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合法合规开展借贷行为等五个方面内容。其中提醒广大市民应警惕不法贷款中介的套路陷阱,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注意个人信息保护,不轻易在贷款中介的网页、APP、小程序上填报“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不轻信自称某金融机构的陌生来电,不轻信所谓“低息、免费、快速、无抵押”等虚假宣传。
《公告》强调,贷款类金融营销行为应当真实、合法、诚信,遵循审慎审查、风险防范原则,充分准确披露相关信息。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借款人,不得诱导借款人接受不适当的贷款产品或服务。第三方机构接受经营者委托发布贷款业务撮合广告时,必须标示委托方名称,不得以自身名义发布贷款业务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