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代表孙晔:

为小区那些事建言献策

青年报首席记者 范彦萍

青年报首席记者 范彦萍

本报讯 作为青年代表,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浦东新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孙晔一直以来都非常关心民生问题,今年她尤其关注“小区那些事”,将一份议案和一份建议带到了今年的上海两会上,为居民们关心的安居问题和小区自治建言献策。

孙晔告诉记者,自己提交的一份议案是关于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开展执法检查。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于2004年通过后,通过数次修法,将上海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通过顶层立法设计予以进一步规范,同时为更好贯彻实施该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先后印发规范性文件作为配套予以落地。但近年来,上海围绕物业管理纠纷数量不断增加,逐渐成为小区治理非常突出与棘手的问题。

孙晔指出:“目前,上海缺少扶持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优惠政策,特别是针对中小微物业服务企业而言尤为重要,上海需培育物业管理行业龙头企业、标杆企业。现在不少物业的综合治理合力不足,房管部门的监督职责、街镇的日常监督和指导、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与各行政部门责任边界等都需逐一捋顺。”

长期在一线从事调解工作的她亦深谙小区的各种矛盾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常年居高不下,因纠纷涉及的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并关联多方,物业管理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为此,孙晔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根据执法检查情况适时予以修法。

同样事关小区问题,此次,孙晔还将一份如何进一步完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行政指导的建议带到了两会会场。

建议中指出:《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对小区业主自治的范围和方式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与以往最大的变化是,将之前的简单多数决定即“双过半”,改为实际投票参与率达标后的“双过半”决定。实践中,涉及业主大会表决票是否有效送达,是否视作为参与表决,始终是矛盾争议的焦点。若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等事项作出的“默示自认”约定,在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是否应尊重业主自治权始终存在不同声音。

2022年6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提级管辖的形式审理了某中海物业公司诉某花园业主大会等业主撤销权纠纷。上海二中院在该案判决书中认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等事项作出的约定,在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应尊重业主自治权。孙晔认为,该案首次正面回应了《民法典》中关于“参与表决”的理解分歧,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为此,她建议,该案件所涉判决书中阐述的理论观点,需要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吸纳到有关规范性文件,对实际工作进行落实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