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上“科技”“科普”成为委员们热议的关键词。对于科普产业发展,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表示有话要说。
他不仅将长宁、徐汇、虹口、宝山在内的多个上海启示带到了全国两会上,还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要完善促进科普产业发展法律规定。”
青年报首席记者 范彦萍
作为法律界的专业人士,吕红兵对科普法的“前世今生”十分了解。200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对科学技术普及立法,也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科学技术普及的法律。该法的实施,为推动科普事业全面发展、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发挥了显著作用。2023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改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们在《科普法》修改调研中了解到,上海对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战略,构建科普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工作格局,以地方性法规明确‘支持、培育和推动科普产业发展’,做出了探索,提供了借鉴。”吕红兵举例说,长宁区以“数字长宁”为基础,形成了“数字科普”“国际科普”“产业科普”三大品牌。虹口区、徐汇区建立科普产业孵化基地,培育了一批科普创业企业。宝山区打造科普公园,以创业园区聚集科普企业,探索科普与科技产业、文旅体育融合发展模式。目前,上海已涌现出一批科普产业先行者,如哔哩哔哩、喜马拉雅、混知文化、波客城市;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成立科技传播公司,自我造血并反哺科创。
吕红兵认为,上海的启示在于,推动科普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化动员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模式转变,实现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同步发展。
吕红兵建议,在《科普法》修订中,完善促进科普产业发展制度规定,在总则中明确“国家鼓励、支持和保障科普产业发展”,同时将目前修改草案第四章“科普活动”中第30条“鼓励兴办科普企业”“发展科普产业”的相关内容予以扩展,就“科普产业”作出专题、多条规定。
对此,他给出了一连串的建议。具体做法包括:国家出台科普产业规划;政府建立科普年度采购清单制度,对科普产品和服务实行政府购买;国家对科普产业实施税收优惠,企业科普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加计扣除;政府设立科普产业引导基金,建立科普创业园区,孵化、扶持科普企业发展;政府和司法机关加强对科普企业创新、创造、创意的版权、商标、专利、技术秘密以及商业秘密的保护;国家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指导成立科普产业协会,科普产业协会负责制定行业标准,建立认证制度,实施自律管理,推进产学研用联盟;国家支持科普企业引进国外优秀科普成果,开展国际科普产业交流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