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为长三角“绿色示范”协同立法

青年报记者 刘昕璐

青年报记者 刘昕璐

本报讯 在2020年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关于促进和保障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基础之上,总结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近五年制度创新成果,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协同立法,分别于3月27日上午、27日下午、29日上午共同通过《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并将共同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决定的升级版,初步构建起了高效对接的跨区域治理体制,是两省一市合力支持保障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成果。

传承江南水乡文化基因

条例立足高水平建设示范区的定位要求,将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落深落实落细,共计九章六十六条,对示范区内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创新发展、江南水乡文化、公共服务等跨区域协同制度,作出了全方位、多维度的规定。

其中,第六章设立专章聚焦“打造江南水乡文化品牌”。为进一步体现示范区的江南水乡文化特色,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促进文旅融合,条例一是明确打造体现江南水乡特色的文化标识地,建立江南水乡文化保护区域协同工作机制。二是鼓励开展各类文化传承展示活动,展示当地民风民俗等传统文化生活业态。三是支持在示范区开展江南水乡文化相关文艺作品创作、文化产品开发以及共同策划品牌主题推介活动;支持在示范区合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四是支持示范区拓展民间民俗文化旅游服务,推动古镇群落文化休闲和旅游资源的联动开发。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也专门解读这一章旨在传承江南水乡文化基因,提升区域“软实力”。据介绍,下一步,示范区将加快推进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和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工作。建设江南运河、太湖-黄浦江、嘉兴-吴淞江等历史文化带,打造“吴根越角”美丽乡村风景线,塑造新江南水乡风貌。发掘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价值,展示江南水乡独特的文化内涵,传承和保护江南水乡文化。共同举办跨区域品牌赛事,引导高水平高级别的品牌赛事落户示范区。

提高发展“显示度”

张忠伟表示,示范区是一体化制度创新的“试验田”。这些制度设计要体现为标准、规则和法制。立法是最高层次的制度,具有刚性的约束。这次条例将示范区多方面的制度创新上升为法条,并为今后的创新改革预留空间,有利于保障和促进示范区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加快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将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提高发展“显示度”,强化共保联治和低碳发展,提升生态“含绿量”。

此次,条例“创新发展”专章中明确,示范区要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创新,高水平建设跨省域高新区,推动金融、知识产权、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集聚和高效配置。因此,下一步,示范区还将努力探索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加大创新要素集聚力度,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一厅三片”建设,扎实推动青浦复旦国际融合创新中心、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等一批创新发展项目建设,引入更多高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和一流人才资源,促进知识密集型产业集聚发展,加快示范区跨省域高新区建设。

另悉,条例“公共服务”专章聚焦教育、卫生健康、医保、养老、体育等民生领域,明确了一体化制度创新相关要求,聚力共建共享与民生改善,提增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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