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15日 每日出版
 
 
     
 


家电陷阱

 

陷阱一:全市最低价

现象:商家打出“全市最低价!”的旗号,承诺自己的某种家电产品是全市最低价,若消费者购买后发现别的地方标价更低,商家将进行差价补偿。

内幕:这种承诺通常都是空头支票,哪怕消费者真发现某处出售的家电低于自己刚买的“最低价”,商家“差价补偿”的承诺却不了了之。最终的解释权在商家,他们会提出种种高难度的要求“刁难”消费者。比如要求消费者“取证”,提供那个比“最低价”还要低的标价牌,还必须是“原版”。据有关部门介绍,那种标价牌根本不能随便提供,消费者只能不了了之。

陷阱二:以旧换新

现象:卖给回收旧家电者只有50元的旧电视机,却能够在商家“以旧换新”的活动中抵到150元。这样,只需付3000元现金就可以把原价3150元的彩电带回家了。

内幕:莫以为自己的旧家电发挥了余热。据业内人士自曝内幕,那些“以旧换新”的商品其实本来就是准备降价的,所以,一般“以旧换新”活动中,参加促销的都是指定品牌指定型号的家电。如上面举例中的彩电,在“以旧换新”的活动结束后不久就会降到3000元。商家不但没有优惠消费者,还白赚了一台旧彩电。

■相关法规和制度

关于家电维修,目前仍然适用原有的“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以及“三包”条例。有消息称,国家高端彩电标准正在紧密制订中,一旦此标准出台,那么,高端彩电的维修“三包”有望重新设定。

本月10日,上海出台我国第一个《高端彩色电视机的分类规范》。“假高清”无法再混迹上海市场。该“规范”将高端彩电分为三类:“增强标准清晰度彩电”(清晰度不小于450线);“准高清晰度彩电”(清晰度不小于580线);“高清晰度彩电”(清晰度不小于720线)。

今年2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部分家电换版工作的通知》,包括风扇、室内加热器、厨房机械、微波炉、驻立式电灶等五类家电产品需要重新认证,换发新版3C认证证书。换版期限是2003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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