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是
暗恋最讨厌的地方莫过于,那个人永远是外人。永远在距离自己真相最远的地方。 前几天看日剧,有个非常夸张的桥段,说一个跟踪狂跟踪暗恋的美女到了医院,开阑尾手术的姑娘很烦他,便让医生出面制止,不料跟踪狂不惜自残,以便住进医院,名正言顺地和美女同居一楼。又不料,近水楼台之后,动完手术的姑娘放了一个屁,暗恋狂人顿时崩溃,抱头鼠窜。虽很鄙俗,倒也真实。当时我想到了在暗恋、甚至不知道暗恋的是什么的朋友。 爱你一个认为完美的人,大抵是因为那个人出现在你面前的依稀时刻都是完美的,光天化日的,给你看、也给所有外人看的。很多女人在出门前挣扎奋战一个小时,就是为了这个效果。很多男人只在内人面前暴露粗俗、懒惰、不讲理……等等恶习,但在外人面前非常得体。人类能自由区分内外人等,真是很奇妙的社交论。 我朋友(女,30岁,未婚)是个文青,有一次她暗恋一个长辈,竟然写出了一本书。当然这要归功于我在MSN上对她的开导(实为嘲笑)“你每天发那些文绉绉的短信给人家,还不如攒下来自己出个书,留个纪念,搞不好还可以砸向他,砸醒他无情的拒绝。”嘻哈一通之后,她真的把SMS汇编成册,可叹的是出版流程很费时间,等到书香喷喷出来时,她甚至都不再喜欢他了。 这次,她和对方相处短暂,谈资虽丰,可点到为止,样样都不是来真的。我问她,为什么对那么一个既不文青也不愤青的内向打工仔产生了离奇的激情?她答,就因为莫名其妙,所以来势凶猛。我听她描述两人在喝酒时的闲聊、和他所有的朋友都相谈甚欢、不少人还撮合他们、再听他对她无微不至的关心……然后,重点出现了,她说,她在他面前保持了新鲜的形象,既不是呆板淑女,也不是耍性的彪悍型,俨然是个期待得到关怀的小女子形象。我惊了。因为她无论如何也不是这样的人,毋宁说,她在扮演一个适合待在他身边的陌生人。 可我朋友说,她开始幻想自己改头换面,过上完全不同的新生活,这,才是这场情愫的意义所在。哪怕永远当不上他的内人,也不要紧。她真的很想变身,就像超人或蝙蝠侠那样。我想,那一定是因为过了三十岁,她开始模拟中年危机了,至少是意识到二字头年龄的很多恶习该改了。 世上有很多爱是自私的,原来也有很多暗恋是自私的,自得其乐,自产自销,唯一的优点仅在于:不对任何他人造成伤害。上一次她靠写书度过了缠绵妄想期,这一次她靠演戏帮助自己寻找新定位,说起来,还真是很不麻烦别人。 他就像个敬业的陪练选手,其存在无异于一堵墙、自动发球器,只为了让她接受自己的反光、击打、训练。除非他也玩儿变身,做内人的时候能镇住她。可是,谁做内人都不好看的,都不如做外人时光鲜、有节制、有头脑……人人都擅长当外人!所以暗恋明恋好玩,结婚厮守乏味。 我们后来相约喝茶,我不想再听她说面对他的那些酷似讨好的举动了。便问,哎,如果他真的追你、要你嫁给他,你会答应吗?这厮眼睛都不眨地说,等我确认实在没有别的选择了,再说吧。唉,希望对方真的很配合,别轻易爱上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