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侯荣康 吴磊 记者 徐宏文
陈轶君)90高龄的於老太乘兴前往上海植物园游玩,没想到竟然会被公园里的骑车人撞成重伤,由此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坏索赔纠纷。日前徐汇法院作出判决:肇事者所在单位浙江中建集团应赔偿於老太医疗费及相关费用共计75447.6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7000元;植物园对全部赔款的50%承担连带责任。
浙江中建集团上海分公司在植物园承包了一处工程项目,储女士系该公司的职工。去年9月的一天,储女士像往常一样骑自行车入园,谁知一走神,车子撞上了刚刚进入公园的於老太。老太顿时倒地不起,被送往医院救治。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后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后,於老太共花费医疗费31522.69元。因赔偿事宜几经交涉无果,于是於老太将储女士、浙江中建集团以及上海植物园一起告上法庭,索赔各类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90752.12元。
法院认为,本案赔偿责任应由企业承担。此外,开放时间内严禁非机动车入园本是植物园自行制定的规定,但职工未能严格履行职责,亦有管理不善的责任,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