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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斗牛是永远的

  六年前的一个夏日,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我站在建于公元前43年的塞维利亚的拉玛伊斯达那广场斗牛场的看台上。这是西班牙今天四百多个斗牛场中独一无二的古斗牛场,位于古城的瓜达尔基维尔河畔。

  早在公元前,西班牙就有人用长矛挑逗公牛找乐子。在十三世纪,阿方索十世下令把民间的杀牛改为表演斗牛。1743年,第一个斗牛场在马德里建立。到了十八世纪,塞维利亚安达卢西亚地区的罗曼罗改写了斗牛史;这一变化不仅增加了惊险和刺激,也表达了人的勇气和智慧的提升——他是第一个抛弃长矛马匹而使剑的徒步斗牛士,也是在1725年第一个使用红布斗牛的。可现在研究表明红布对公牛没什么作用,而伦敦大学心理博士法伦尼倒是发现染红发的女性多为性格狂野和暴躁。

  我知道海明威是喜欢斗牛的。后来一翻书才发现,我们看斗牛的那天,正是一百年前海明威出生的日子———1899年7月21日。最先读到海明威的作品是《老人与海》,那还是在二十六年前上大学时。老渔夫桑地亚哥与天奋斗、与鱼奋斗、与鲨奋斗的故事,深深印入了我们的脑海,同时让我们不能忘怀的是海明威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这样的想法,其实很早就萌生在海明威的心里。十四岁那年,他去学拳击。拳击场中的他,像斗牛场培养的小公牛那样,倒地后总是立刻跃起;然后如他所言,“像公牛那样又快又狠地冲”。他不仅像公牛,也扮演斗牛的另一个角色,自己下场舞剑斗牛,那是在潘普洛纳。可惜最终是以海明威失败,太阳在公牛那端升起而结束。

  海明威把他对斗牛的爱注入他爱的小说。他发表于1932年的小说《死于午后》,就是以斗牛为题材的;在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中,主人公罗米洛也是个斗牛士。他的好友库尔特·辛格道出了海明威如此钟情斗牛的缘由,“海明威十分喜欢精彩的斗牛,因为这是以命对命和以命取胜的。”海明威自己也说过,“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感受到在死亡的控制下产生的对死亡的反抗。”

  公牛一进场,便知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但它明知场子里有斗牛士,却偏向斗牛士行;并且发扬了要压倒斗牛士而决不被斗牛士所屈服的精神,用自己的力量、自己的血杀开一条生路来。公牛似战士,斗牛士更是如此。因而,斗牛出现了这样的规则:斗牛士如三剑不能致牛于死地就告失败,此牛将被颐养天年至寿终正寝而不参加斗牛表演;那个斗牛士则将下岗改行。令人遗憾的是,我们那天花了1500元比塞塔(相当于人民币75元)一张票看的斗牛,不太精彩。没有一个斗牛士得到这一职业的奖赏:牛耳朵。更甭提这一职业的最高奖赏:牛耳朵加牛尾巴。

  在西班牙听到个笑话。说有个老美吃饭见邻桌上了一道菜,银光闪闪的盘子里有两个香气袭人光彩照人的肉丸。老美也要,侍者说要预订。之后,老美如约而至。见肉丸比上周的小就有意见。侍者答道:上星期是牛的!今天是斗牛士的!这个笑话正应了海明威的另一句名言:“生活与斗牛差不多。不是你战胜牛,就是牛挑死你。”

信息来源: 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