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医院可线上看病开药,复诊不用再“跑腿”
2019-08-15 上海

青年报记者 顾金华

未来,常见病、慢性病的患者只要在实体医院进行了首诊,以后复诊和开药不再需要到医院跑一趟,在网上一样可以进行问诊,医生开的药还能“送货上门”。《上海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下简称《管路办法》)近日正式公布,该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据悉,目前沪上不少医院已经在进行“实体医院与互联网+”的探索。

互联网医院不得首诊诊疗

《管理办法》中指出,“互联网医院”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院开展的诊疗服务应符合实体医疗机构或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执业范围内,主要包括:常见病和慢性病患者随访和复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管理办法》明确,互联网医院不得开展首诊患者诊疗服务。对于慢性病患者,将来只要在实体医院进行了首诊,那么未来的复诊和开药需求完全可以转移到线上,网上医生通过视频或者上传病例、处方等方式,就可以完成复诊。

在线开具处方前应掌握病历资料

为了保证互联网医院的诊疗水平,《管理办法》要求,互联网医院开设相关诊疗科目,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至少有1名本专业正高级、1名副高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该医疗机构(可多机构备案)。同时,在互联网医院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师、护士应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质,能够在国家医师、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进行查询。

在病历资料管理方面,《管理办法》要求互联网医院为患者建立电子病历,并按照规定做好病历的保管、借阅与复制、封存与启封、保存。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音频、视频等数字化信息,应按照电子病历要求管理,资料传输、保存时应做好加密处理。患者可以在线查询检查检验结果和资料、诊断治疗方案、处方和医嘱等病历资料;

在处方和药品管理方面,要求在线开具处方前,医师应掌握患者病历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后,可针对相同诊断的疾病在线开具处方。

此外,为低龄儿童(6岁以下)开具互联网儿童用药处方时,应确定患儿有监护人和相关专业医师陪伴。


青年报记者 顾金华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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