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上了热搜后,全国政协委员黄绮这样说|两会代表委员履职记
2020-05-23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

这几天,#建议性侵犯罪者刑满后有从业限制#的话题上了热搜,截至今天(23日),累计阅读次数已达2.9亿。

这些话题的讨论源于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妇联副主席(兼职)、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尚伟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绮提交的一份提案——《关于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构建与完善的建议》。

“没想到能上热搜,这让我意识到,大家对这一话题非常关心。”黄绮说。

国内相关的制度与机制设立几乎是空白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接二连三地爆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间,平均每天发生的猥亵儿童案件超过7起。

今年4月初,《上海市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2019年度)》发布。据白皮书介绍,上海16家相关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截至2019年底,相关部门对近27万名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进行筛查,对26名具有性侵犯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予以清退。在上海法院2019年一审审结性侵儿童案件中,有14名罪犯被判处三至五年的从业限制。

黄绮告诉记者,性侵犯者刑满后有从业限制的做法最早在上海的闵行区和长宁区试点,目前在上海市级层面也进行了试点。“虽说上海已经有类似做法,但这只是上海地区的试点。如果没有在全国层面联网的话,那么有的性侵犯者在上海犯罪,也可以跑到其他省市继续从业。”

她指出,国内从业禁止的制度与机制设立几乎是空白。对性侵害罪犯进行从业限制,至少涉及性犯罪人员的信息收集、信息公开、信息查询等问题。所以该类信息的登记制度、报告制度、公告和查询制度等都需要尽快建立完善。而且,这些制度还需要在全国层面去建立和完善,只有在全国层面统一了,才能杜绝钻空子。 

“我认为,现在的信息库模式需要科学完善。目前各地试点中,模式一是依托公安违法人员信息库,由用人单位对拟招录或聘用的人员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查询;模式二采取由检查机关牵头建立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库的模式。依托公安机关现有数据库,能够迅速实现全国联网以及与司法办案进程相衔接,但其并非针对性侵害犯罪人员专门建立,需要完善。单独建库固然更为专业全面,但是信息收集及更新成本较高,全面性、及时性及准确性缺乏保障。”黄绮建议。

通过完善立法进行限制并动态管控

黄绮委员还有一重身份是上海市妇联副主席(兼职),在研究了妇联的相关调研报告后,她觉得有必要提出相关提案。

在这份提案中,黄绮首先就提到了完善立法。她的解释是:“如果没有立法,性侵犯者刑满后完全可以质疑,自己回归社会,就业单位凭什么剥夺自己的就业权。倘若立法,就可以有法可依,对这类犯罪人员在幼儿园、学校、教培机构等特定行业的就业进行限制。”

因此,黄绮建议,要在现下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中,考虑增加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用人单位在录用人员时的法定查询义务,明确查询发现有相关记录的不得录用。同时明确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

“我建议利用电子技术对管控人员进行电子定位,同时动态管控。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在从事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职业中实行终身限制,防止未成年人权益再次遭遇侵害。”她还建议,对涉性侵害犯罪人员从业限制的行业要明确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同时,通过备案、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等相关行业招聘行为的监督。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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