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读|呼唤一种蓬勃向上的力——关于长篇小说《蓝鸟》的对谈
2022-02-13 生活

□俞胜 马宗武

马宗武:据说这本书从创作到出版,中间历经了十几年时间,是这样吗? 毕壮志这个人物有你个人的影子么?

俞胜:《蓝鸟》第一稿完成于2009年元旦,算起来是五易其稿。当初写这部小说,缘起是和谁开玩笑,某人生十个儿子,老大叫大毛,老二叫二毛……老九叫九毛,到了老十就叫一块。我是安徽桐城人,我们老家喜欢把一角钱叫一毛,一元钱叫一块。另外,这么多年,我的写作经验中也有关注进城农民生存状态的积累,还有我个人的成长经历,于是就开始动笔,初稿完成后,我放了一段时间,翻出来又修改了一遍,然后听取了一些朋友的意见,又沉淀了一段时间再接着修改,就这样反反复复的,再加上自己毕竟不是一个专业的写作者,写作时间比较碎片化,所以拖拖拉拉的前前后后共花了十年的时间。

我在这部小说的开头写道:小说,是记忆的嫁接与再生长。这就很好地回答了,毕壮志是否有原型的问题。我用十年时间倾心塑造的毕壮志这个人物,我在他身上是倾注了十年的心血与情感的,而且我的经历与毕壮志也相似,我们都是由乡村通过个人奋斗走进了都市,只不过一个生活在北方的乡村,一个生活在南方的乡村,所以,毕壮志的身上一定有我的影子。毕壮志这个人物朴实向上,我期待他能在中国当代文学人物画廊中占有一席之地。

马宗武:小说的时代背景贯穿了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这一段也是我们国家高速发展、变化最大的十几年,主人公毕壮志几经波折,是否过上了他想要的生活?

俞胜:《蓝鸟》讲述了东北乡村青年毕壮志从情窦初开到结婚生子这段时间颇具跌宕转折的人生经历。17岁的毕壮志受同学米云凯退学创业的影响,与班主任兼初恋情人父亲宋应昌的打击,选择退学办兔子养殖场。在养殖梦破灭后,去县城寻找工作机会,偶然通过一起在县城建筑公司绘图的叶老师的介绍,有了去哈尔滨工作的机会。去哈尔滨后经历了在公司打杂、在搬家公司做苦力等一系列事情后终于自己做老板,开了自己的水果店,并且与宋燕秋重修旧好,结婚生子,收获了还算圆满的结局。毕壮志就像路遥《人生》里的高加林一样,小说详尽地描绘了这样一个农村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年轻人的奋斗、挣扎、坎坷、屈辱和欢欣的生命历程,以及伴随着他而展开的其他乡民的淳朴、善良和愚昧、自私相伴而生的人性侧面和社会发展的复杂趋势。

乡村青年毕壮志的个人成长奋斗史,同时也是一个城市乃至一个时代的变迁史。这里面不仅有具有时代特征的诸如“大哥大”“BB机”的描写,也有改革开放前沿的南方和相对滞后的哈尔滨城市人经济意识苏醒、蓬勃生长的描写。

马宗武:毕壮志、宋燕秋、米云凯、宋燕秋的前男友韩亚杰等,这么多人物是通过什么串联起来的?

俞胜:毕壮志和宋燕秋是木泥河中学的同班同学,宋燕秋的爸爸宋应昌是他们的班主任。在高考升学率极低的上个世纪90年代初,宋燕秋的学习成绩在班上排第一,以她的成绩考上大学应该没有问题。而学习成绩排名在宋燕秋之后的毕壮志能不能考上大学就不好说,在那个年代,能不能考上大学意味着将来人生道路的迥然不同。所以他们萌生的初恋遭到了班主任宋应昌的无情扼杀。但毕壮志对宋燕秋痴情不改,全书的感情主线就是在他们之间展开。

宋燕秋上了大学,而毕壮志选择了坎坷的创业之路。在那个年代,宋燕秋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的人生与毕壮志没有交集,所以她选择了大学同学韩亚杰作为她的男友,毕业后随着韩亚杰生活进了哈尔滨。

宋燕秋的前男友韩亚杰是纨绔子弟,小说对他纨绔方面是通过实写和暗示,表明宋燕秋和他最终无法生活到一起。受过高等教育的宋燕秋,还是欣赏毕壮志身上的昂扬向上、不屈不挠的志气,所以他们最终走到了一起。

米云凯是毕壮志和宋燕秋的高中同班同学,米云凯在小说中叫“小流氓米云凯”,他虚伪、好大喜功,早年坑害初次创业的同学毕壮志。缺乏养兔经验的毕壮志因为轻信米云凯,遭到了人生创业的第一次失败。小说中的米云凯后来在大连集资诈骗,毕壮志没有上当一是因为早年的惨痛经历,二是也想说明在毕壮志这样诚实的创业者身上,具有一种天然的免疫力,他不会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马宗武:小说在呈现毕壮志这一代人的命运时,也写了毕壮志的父亲和叔叔们,比如写他们去夹皮沟淘金的经历,这样对比着写,让人看到了毕壮志这代人奋斗的意义,你讲讲这些故事吧。

俞胜:毕壮志的父亲毕长贵一年中有多半的时间不在家里,等种下了大豆就会去夹皮沟金矿淘金子,秋收才回来,他连年去,连年空手而归,直到他五十四岁时患了严重的风湿痛才对淘金死了心。在淘金上,毕长贵一生毫无所获,却始终带着执念般坚持不懈,坚持“一条道跑到黑”的信条,他不仅自己认准了淘金的路,也鼓励儿子放手一搏,勇敢地往前闯。无论是毕壮志在毫无经验的条件下养殖兔子,还是辍学之后铁了心去哈尔滨找工作,毕长贵一直都是支持的态度,既为儿子向亲戚邻居借钱,也对他的前途命运给予了充分的信任。甚至当毕壮志与宋燕秋的小家庭即将破裂时,他在风雪之夜,拖着风湿痛的腿来到哈尔滨,及时缓和了儿子儿媳的紧张关系,显示出毕长贵作为一个父亲的善良与慈爱,他的默默支持与无私奉献也使得小说流露出温情的一面。

而在毕长贵放弃去夹皮沟淘金的第三年,毕壮志的老叔独自淘出了金子,在接近获得成功的时候功亏一篑为毕长贵这个人物形象添了几分悲剧意味。毕长贵一直在追求自我人生的圆满,曾经哪怕无限接近,但始终无法真正实现。我是想表明毕长贵的悲剧既是个人的,也是时代的。

马宗武:小说的书名叫《蓝鸟》,蓝鸟在书中出现过几次,每次都有不同的场景和意义。那么蓝鸟到底代表了什么? 你想通过这本书表达什么?

俞胜:“蓝鸟”具有象征意义,既是毕壮志与初恋女友及妻子宋燕秋爱情开始的象征,又在两人关系的转折与毕壮志的梦中反复出现,像一条线索一样暗示了故事的走向,串联起了毕壮志的整个心理和命运的发展过程。

蓝鸟在书中出现了几次,我想“蓝鸟”最主要是象征着一种希望,一种蓬勃向上的力。一个人,只要有理想,肯努力,并且脚踏实地,最终一定有所收获。“春种一粒粟”,即使秋天收不了万颗籽,一把草总会收得到的。这是我对所有奋进中的朋友的祝愿。

(长篇小说《蓝鸟》,俞胜著,2021年8月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俞胜:著有中短篇小说集《城里的月亮》《寻找朱三五先生》《在纽瓦克机场》,散文集《蒲公英的种子》等,作品入选《新实力华语作家作品十年选》等选本。马宗武: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品味书香》主持人。)

俞胜 马宗武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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