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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2002沪团委发
 
 


沪团委发(2002)294号

关于开展上海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团区、县委,各局(公司)、高校团委,各市属单位团组织:
  为了进一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促进上海青年志愿者行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青年志愿者协会将于2003年3月隆重表彰“十杰百优”上海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基层团组织按照评选活动的具体要求,积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一、奖项设立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奖项主要有:上海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上海十大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上海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上海百支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
  二、获奖条件
  1、 本次表彰范围为近三年来涌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
  2、参评对象要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方针、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职岗位上表现优秀,各方面成绩突出。
  3、“上海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参评对象为参加青年志愿服务二年以上,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600小时以上,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参评对象为参加青年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400小时以上,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有良好社会影响的青年志愿者。
  4、“上海十大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和“上海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参评对象为成立二年以上的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包括服务队、服务站、服务中心)或为大型活动、扶贫帮困等提供阶段性服务、做出突出成绩,有良好的社会影响的先进集体。
  三、评选程序
  1、各区、县、局、高校及市属单位团组织根据评选条件,将所推荐的候选人和服务集体的材料,经所在单位党委盖章同意后,上报团市委宣传部。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一名优秀青年志愿者和一个优秀志愿服务集体,请同时在推荐表上注明“杰出”或“优秀”字样。
  2、团市委将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对候选个人和集体进行初评,并将候选“杰出”志愿服务集体和“杰出”志愿者个人事迹在媒体上公示,征求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最终评选出获奖者。
  四、工作要求
  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次上海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参评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各基层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对所推荐的参评候选人和服务集体,要做到在政治上严格把关,在事迹上突出优秀,材料上充分准确。
  各基层团组织要以此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青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集体的先进事迹,倡导志愿者精神,弘扬新风正气,激励更多的青年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行列,奉献社会、服务人民,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事业的更大发展,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各基层团组织务请于2003年1月10日前将“上海十大杰出(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上海十大杰出(百名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推荐表、推荐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以及相关志愿服务活动照片3-4张等材料报送团市委宣传部。

团市委宣传部联系人:李 锦
地址:虹桥路2266号;邮编:200336
电话:62627700-2093
传真:62429187

附件:1、“上海十大杰出(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2、“上海十大杰出(百名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推
荐登记表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青年志愿者协会
2002年11月26日

 

附件1:

“上海十大杰出(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所在志愿服务组织

 

何时起参加志愿服务

 

参加志愿服务总时数

 

服务项目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1500字左右)

 

                                            

位党 委复 审意

 

                     (盖 章)              

 

 

                     (盖 章)              

 

 

1、  此表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  此表一式三份,连同志愿服务活动照片四张一并上报团市委宣传部。

3、  此表可根据内容自行设计表格大小。可复制。

4、  请在表的右上角标注“杰出”或“优秀”青年志愿者参评对象。

附件2:

“上海十大杰出(百名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推荐登记表

集体名称

 

 

 

负责人姓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何时起开展志愿服务

 

人均志愿服务时数

 

 

 

 

 

 

  2000字左右)

集体负责人

 

  

 

                                  

 

 

团组织

 

复审意见

 

 

 

              (盖 章)           

 

 

1、  此表请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  此表一式三份,连同志愿服务活动照片四张一并上报团市委宣传部。

3、  此表可复制。

4、  请在表的右上角标注“杰出”或“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参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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