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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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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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发布

首次推出创业一次性补贴政策

青年报记者 陈晓颖

本报讯 记者从上海市人社局获悉,《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2年)》发布。未来五年内,全市帮扶引领成功创业5万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创业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在沪创业者,且个人担保额度有所提高。

此次专项行动计划中罗列了四方面的政策。第一是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创业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在沪创业者;将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调整为符合条件的本市青年大学生、本市高校在读及毕业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青年。此外,进一步提高个人免担保额度,完善利息补贴办法,根据贷款的不同种类实施差异性的贴息支持,加大贴息力度,降低融资成本。

在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方面,专项行动计划将政策对象范围调整为由本市户籍劳动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和海外人才在沪创办3年以内的创业组织,进一步提高补贴额度上限。

在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方面,今后本市将实施更加灵活、更加精准的初创期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按照市级补基本、区级补级差的原则,鼓励各区叠加区域性的房租补贴政策。此外,还将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拓展到创业团队的“工位费”,对于进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并成功创业的团队,给予入孵期间一定额度的场地费补贴。

本次行动计划中,首次推出了创业一次性补贴政策。对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首次在沪成功创业并稳定正常经营一定时间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新一轮行动计划从覆盖创业流程服务、缓解创业难点等方面提出了相应举措,围绕创业准备、企业创办、企业初创、企业发展的全过程,提出加强创业能力培养、提升创办企业的便利化程度、实施更加普惠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促进创业企业创新发展等举措,构建了覆盖创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链。针对缓解融资难的需要,提出了拓展多层次创业融资渠道的举措;针对提升创业质量的需要,提出激励包括台港澳在内的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举措;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提出推进精准高效创业服务的举措;针对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需要,提出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举措。

据悉,2009年至2017年,本市连续实施了三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目标均顺利完成,其中,三轮累计帮扶引领成功创业10.6万人,带动就业82.5万人。据介绍,先前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实施周期设定为三年。本次新一轮行动计划的实施周期由原来的三年延长至五年,以更长的时间跨度来统筹全市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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