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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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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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率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青年报首席记者 范彦萍

本报讯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为解决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开放40年来,上海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上海特点的“托底保障网”,率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上海在1993年就率先建立了城镇低保制度,1994年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二十五年以来,低保制度不断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市民政局救济救灾处副处长林婕介绍说,上海创设城乡低保制度以来,不断完善救助制度体系,科学设定低保标准设定,创新单项救助政策,促进就业救助联动,健全救助手段,拓展救助覆盖面,丰富救助形式,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为全国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上海经验”。

进入21世纪,上海积极构建广覆盖、有梯度、相衔接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2014年印发《关于本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确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社会救助“9+1”制度体系。

林婕介绍说,上海在实施城乡低保对象生活救助的基础上,针对贫困家庭经常性面临的就医、住房、子女教育等突出困难,逐步完善单项救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活救助为主、单项救助为补充低保救助体系。2000年,为配合上海医保制度改革,促进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助、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缓解低保困难家庭因病致贫的突出矛盾,2005年,市民政、财政和医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将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从最初的传统救济对象,扩大到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截至2017年底,累计实施医疗救助160万人次。

2009年,上海正式实施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成立“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正式上线,运用信息比对手段审核居民家庭经济状况。通过与人社、住建、公安、工商、税务、证券、银行、保险等部门和单位建立电子比对专线,涉及重点政府职能部门、金融企业、社会团体等上百家单位,可以对包括低保救助、住房救助等申请政府各项救助的对象开展精准有效的收入和财产核查。

据统计,2017年全市共对16256户新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核查,检出率达到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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