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识的过程有点复杂,简直就是一个男人的被嫌弃史。 当时我正准备追一个女同学,同学却果断把我介绍给了她的同事。我硬着头皮请这位勇敢的接盘侠吃了顿散伙饭。来到约定的饭馆才发现,除了姑娘本人,在她身后还站了一个人高马大的外国男人。席间女孩介绍,那是她的阿拉伯学生,中文名字叫做史翰博。 外国人我也认识几个,有满身肌肉的美国加州水管工,也有满脸雀斑的伦敦留学生,我甚至还认识一个自称有爱斯基摩人血统的丹麦水手,但是阿拉伯人还是头回遇到。所以觥筹交错之间,一时技痒又干回了记者的老本行。 史翰博说他是沙特人,原来一直在迪拜工作,因为喜欢老子的学说就辞掉工作来中国学中文了。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把《道德经》翻译成阿拉伯文。而今天的饭局,我问他你们老师是怎么和你说的?没戏儿!他的舌头还有点捋不直,但意思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我笑得几乎把嘴里的菠萝古老肉全喷到了地上。 谁也不会想到,我们之间的交流几乎是靠我驴唇不对马嘴的英语和他风马牛不相及的中文,以及手语、手写甚至绘画来完成的。依靠这种全方位多层次立体交叉式的交流方式,我们去愚公移山看演出,去798拍照,去后海喝酒。我和史翰博聊摇滚乐,聊电影,聊彼此生活过的城市。他说不爱看中国的“空腹片”(功夫片),最喜欢的中国电影是贾樟柯的《小武》。他说他喜欢北京,却没法留在这里。 汉语课程结束之后,他就要按照父亲的意愿到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商学。在他临行前的聚餐会上,他送了我一套基耶洛夫斯基的《红》《白》《蓝》三部曲。我也从自己买的盗版DVD里挑了一张《站台》送给他留作纪念。坐在对外经贸大学的草地上,我们聊起哥大,聊起杰克·凯鲁亚克、艾伦·金斯伯格,聊起垮掉的一代。他甚至背诵了长诗中的一段,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嚎叫》的英文原文朗诵。看着我们两个连说带比划,女老师竟然无从插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