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重磅!中国发布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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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当今世界最稀缺的资源。拥有超大规模且极具增长潜力的市场,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和应对变局的坚实依托。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对外发布。这份重磅文件指引各地区和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不断增强和巩固中国大市场优势,为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多动力。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何如此重要?

    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意义凸显:这既有利于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营造有利的市场环境;也有利于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为老百姓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

    可以说,建设好全国统一大市场,我们就有了集聚资源、激励创新、升级产业、推动增长的坚实依托,就有了应对变局、开拓新局的强大底气。

    党中央高度重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时指出,“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指引提出哪些目标要求?

    此次发布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具体来看,要求做的属于“规定动作”,是对各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共同要求。

    比如,指引针对交通设施仍存在部分断点卡点的问题,提出“破除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针对各地监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要求“进一步统一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采集标准、格式、字段等”;针对各地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明确“要制定并动态更新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申请材料、受理条件等内容”。

    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如果触碰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指引强调若干“不得”,明确了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相关问题线索一经核实就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还会通报、约谈有关负责人。

    鼓励做的属于“自选动作”,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表示,各地资源禀赋不同,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不可能做到齐步走,基础条件好、市场化程度高的区域可以先行一步,对标更高标准加快推进本地区以及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建设。比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鼓励各地区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等。

    值得注意的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大市场,是对所有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大市场,绝不是搞自我小循环,绝不是关起门来搞封闭运行的大市场。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畅通的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广阔的发展舞台,让世界各国来华投资者共享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成果。”王善成说。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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