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华田园犬“解禁”登上热搜引发热议。广州、深圳、长沙等多地宣布对中华田园犬“解禁”,市民直呼,“中华田园犬终于重获身份!”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上海和北京自始至终未将其纳入禁养范围,这一差异背后折射出城市治理的多元逻辑。与此同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对违法出售、饲养烈性犬者最高可处十日拘留,为犬类管理注入更强法治约束力。
青年报记者 陈泳均
引发热议情感认同与安全焦虑的博弈
今年6月,在长沙召开的禁养犬只管理专题论证会上多方达成共识,认为中华田园犬作为农耕文明的“活化石”,对主人忠诚温顺,不应因基因多样性被简单归类为“烈性犬”。经过会议讨论一致认为,可以将中华田园犬(土狗)移出《危险犬只目录》。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上海和北京自始至终未将中华田园犬纳入禁养范围。上海采用“品种+体型”双重管理。根据《上海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目录》,明确禁止饲养藏獒、罗威那犬、德国牧羊犬、英国斗牛犬和德国杜宾犬等烈性犬。此外,重点管理区域(如内环以内)还限制饲养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上海要求养犬人必须为犬只植入电子标识,并办理“养犬登记证”,违规饲养烈性犬将由公安部门收容犬只。
家中养了一只柴犬的刘小姐告诉记者,“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特别乖巧,和烈性犬完全不一样。我小时候每年春节回老家,都喜欢和村里的田园犬玩,从没有发生过咬人或者护食等情况,甚至比我现在养的柴犬更乖巧。田园犬可以说是老一辈严选的犬种,应该和进口犬种受到一样的待遇,科学管理比一刀切更重要。”
那么,此前中华田园犬为何会被禁养?这背后的主要原因就是中华田园犬被划为了“烈性犬”。专家给出的解释是,考虑到这种品种的狗对于陌生人的攻击性比较强,在城市当中容易咬伤人,“因为品种不纯,基因也不稳定,可能这一代土狗很温顺,下一代的温顺程度就不好说了。”
这种顾虑也存在于部分市民心中,童年时曾被狗追赶的李先生告诉记者,“我并不是针对中华田园犬,只是我小时候在小区被狗追赶过,逃跑的时候摔了一跤,留下了阴影,从此看到狗就会有些害怕。”
新法出鞘违规者最高可拘留十日并罚款
从“一刀切”到科学治理的转型,多地政策调整背后,是城市治理理念的迭代。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八十九条明确:违法出售、饲养烈性犬者,首次违规处警告,拒不改正或致人伤害的,最高可拘留十日并罚款。
这一规定填补了仅依赖民事赔偿的漏洞,此前,此类事件多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民事侵权责任,侵权人往往只需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等损失,违法成本较低。如今新规从源头治理层面,打击了非法售卖危险动物行为,减少流入社会的危险动物数量;对公众而言,当遭遇危险动物威胁时,有更有力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也让公共空间的安全性得到显著提升。
法律修订的本质,是平衡传统观念与现代发展的治理智慧。中华田园犬的命运变迁,本质是城市空间中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明确,养犬人不得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当深圳、广州等城市通过精细化管理,让亲切的“大黄”回归街巷时,多地仍在探索更合理的管控路径。这种差异恰恰印证了文明养犬是动态演进的过程,需要法治刚性约束与文化柔性引导并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提供了更强的法律保障,但真正的改变在于养犬人责任意识的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