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记者 刘秦春
本报讯 上海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目前共有1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月1日,《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上海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工作从此进入了法治化、系统化、精细化的新阶段。
打破古镇保护法律空白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目前本市共有1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涉及5个行政区,分别为浦东新区新场镇、川沙新镇、高桥镇,嘉定区南翔镇、嘉定镇街道,金山区枫泾镇、张堰镇,青浦区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宝山区罗店镇。
长期以来,我市古镇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除朱家角镇、新场镇等少数古镇已形成特色并集聚人气外,大部分仍面临环境风貌退化、功能定位不清、保护利用路径不明等挑战。同时,由于此前我市一直缺乏系统保护历史文化名镇的专门立法,难以通过统筹空间肌理、文化传承、文旅融合、运营安全和古镇品质予以妥善解决。
为填补本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法律空白,我市于去年3月正式启动《条例》立法工作,经过扎实、严谨、开放的立法过程,形成《条例(草案)》,并且已顺利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定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构建四位一体保护体系
据介绍,《条例》构建了一个从“谁来管”“保什么”“怎么用”到“如何保障”的完整制度闭环。它既设定了不可逾越的保护红线,也开辟了创新发展的弹性空间;既强化了政府的法定责任,也激发了市场和社会的参与活力。
其中,《条例》提出要充分协调保护和传承利用的关系,明确刚性管控要求,倡导小尺度、渐进式治理,实现风貌特色、历史肌理和社区烟火气的整体性保护;另一方面,以传承利用促进保护,结合城市更新,促进文旅融合和业态提升,将历史文化传承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生活。
《条例》构建了“管理—保护—利用—保障”四位一体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体系,重点围绕体制机制、规划定位和资金保障等关键问题作出制度安排。
《条例》强调,要构建多层级协同的保护管理体系,明确市、区、镇三级职责架构,设立市级协调机制,压实区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压实全链条责任。同时,界定了全要素覆盖的保护内容,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基础上拓展保护规划内涵,融入业态引导、文旅融合、设施配套等内容,增强规划的系统性与执行力。《条例》提出要探索传承利用路径,实现“保护—发展”良性循环,促进业态提升与社区融合。
良法关键在于执行。《条例》建立系统化保障机制,明确保护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允许按实际提高设施建设维护标准,筑牢立法实施支撑。
引领古镇多元化发展
古镇发展的一大难题就是如何避免同质化。针对这一问题,《条例》提出要开辟多元化、融合化的利用场景。围绕文化价值挖掘、非遗老字号活化、深化文旅融合、建筑多功能兼容、数字技术应用五个主要方向,构筑古镇融合发展新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古镇发展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人气。不仅要把原住民留下来,把商户留下来,还要把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留下来。目前来看,古镇的受众以中老年群体为主,未来古镇想要发展得更好,还是要抓住年轻人的心才行。
对于《条例》的施行,位于青浦区朱家角古镇西井街56弄的井亭民宿主理人江虹蔚表示自己有信心助力《条例》更好落地。参观途中,她以记者脚下的地板为例,介绍说若以后民宿停止经营,当前地面铺设的清洁水泥可整块掀起,露出下方未受损坏的原木质结构,还原老宅原来的样子。参观当日,这间民宿基本处于满房的状态,江虹蔚告诉记者,过去一年入住的客人当中,外国游客占七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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