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修订人民币图样使用法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青年报资料图
青年报记者 吴缵超
为规范人民币图样使用行为,维护人民币信誉和流通秩序,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对《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办法明确,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新办法还明确了图样定义,使用人民币图样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在宣传品、出版物、网络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缩小或同样大小人民币图样的行为。
当然,人民币图样并非不能使用。以宣传爱护人民币和人民币防伪知识、展示人民币设计艺术、促进钱币文化健康发展等为目的,是可以申请使用人民币图样的。
使用人民币图样实行属地管理、一事一批。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审批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申请的受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民币图样使用申请的受理及审核工作,作出是否准予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决定。
不过,即便获得央行批准,使用人民币图样仍要遵守有关规定。新办法要求,使用人民币图样只能单面使用,保证人民币图样中人物头像、国徽的原有比例,不变形、失真、破坏或被替换。使用人民币图样,需用深蓝色实心黑体字在图样中部明显位置标注清晰可辨的“图样”字样。“图样”字样的长度、宽度分别不低于图样长度、宽度的1/3。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表示,对未经许可、未按规定使用人民币图样,转让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批准文件,滥用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进行虚假宣传和炒作等行为,将予以处罚。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反馈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
青年报记者 吴缵超
来源:青年报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