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装电梯新政:同幢楼,业主意愿征询通过比例放宽到2/3
2019-12-19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 记者 刘晶晶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一幢楼的业主同意率从90%放宽至2/3,小区同意率从原来的三分之二降低到一半。今天,由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加梯工作目前存在的一系列瓶颈问题得到突破。新政将于今年12月25日起实施。

《意见》指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改善市民生活、方便老年人出行的重要民生工作。加装电梯的基本原则是"业主自愿、政府扶持、社区协商、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工作目标是"能加、愿加则尽加、快加"。这项工作的推进机制,在坚持业主主体的基础上,采取政府分级负责,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以及街道(镇政府)将各司其职。

在加梯项目的实施中,《意见》明确首先要开展前期评估,对于居民提出加装电梯意愿的小区,街道(镇)应当委托建筑设计等专业单位进行可行性评估。

加装电梯最难的点,是难以让业主达成共识。为此,《意见》指出,申请人应按照《物权法》第76条规定,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征求所在楼幢全体业主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应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经过半业主同意。相比原有规定中本楼幢90%业主同意且无明确反对,以及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规定,这一标准都有所放宽。

同时,《意见》也提出,业主间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加装电梯中的利益平衡等事宜。在业主自我协商的基础上,居委会应积极搭建社区协商平台,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促成共识达成。

《意见》还明确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在政府资金补贴方面,房屋安全性专家论证费由公共财政承担,政府按照加装电梯施工金额的4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8万元/台)。在提取公积金方面,业主可按顺序申请提取使用本人及配偶、本人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在配套工程方面,电力、燃气、供排水、通信等相关单位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加装电梯的配套项目实施,并优惠收取配套费用。

另外,今后市、区相关部门还将按照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优化工作流程,积极推进"一门式"集中受理审批,实施"一网通办"和"只跑一次"等举措,是加装电梯项目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青年报·青春上海 记者 刘晶晶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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