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020-03-10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钟雷

2020年3月10日下午2:00,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市医保局副局长张超、市财政局副局长金为民,介绍上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社保业务材料缺失允许“先办后补”

据费予清介绍,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参保对象的社保权益,市社保中心不断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一方面大力推进社保办事“不见面”服务,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上海人社”App、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引导网上、掌上办事服务,尽可能实现缴费业务网上办理,待遇申领业务预约办理,社会保险权益记录线上查询。

同时,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参保单位、个人提交的经办材料存在缺失的,允许其通过“先办后补”、书面承诺等方式先行办理,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对于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费予清表示,将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及时做好养老、工伤、遗属等待遇的核定,确保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待遇申领手续的,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补发待遇。

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出台后,为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市社保中心已采取措施,包括对信息系统做相应的调整,同时暂缓政策实施准备期内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工作。

医保缴费基数调整推迟三个月

除了人社部门外,本市医保部门也迅速落实减征职工医保费政策,采取了“减、降、调、缓”4项举措。据张超介绍,2020年2月至6月,本市按国家规定的最长减征时限,对本市企业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半征收。“具体来讲,本市现行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为10.5%,2-6月份企业按减半后5.25%的费率缴费。”他表示,据测算,此项措施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约210亿元。

同时,本市将继续执行本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政策。在国家规定减征时限期满后,2020年7—12月,企业可继续享受阶段性降费0.5个百分点的减负政策。据测算,此项措施预计可再减轻企业负担约30亿元。

此前已经发布的职工医保年度与社保缴费年度同步调整到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19年职工医保年度从4月1日顺延3个月。医保缴费基数推迟调整3个月,也可以减少企业缴费负担约33亿元。 

张超表示,医保部门将和人社部门一道,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允许缓缴包括医疗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且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钟雷

编辑:梁文静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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