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真心换来的却是人财两空?谨防熟人“杀熟”
2020-07-19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比大数据“杀熟”更令人心寒的,是被熟人“杀熟”。最近,深圳一女子险遭熟人下药,所幸被服务员所救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其实,在我们身边,这类熟人作案的案件并不少见。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和奉贤区检察院又分别对两起熟人作案的案件提起公诉,值得警惕。

网恋8年被骗50余万,“男友”为闺蜜假扮

网恋8年,不仅给“男友”转账39万余元,还购买了十几部手机相赠,然而,这位“心大”的姑娘居然一次都没见过这位“男友”。更令人震惊的是,最终发现这位“男友”居然是闺蜜假扮的。

据了解,丁某与杨某某是相识很久的闺蜜,2011年9月,丁某提出把她的发小吴某某介绍给杨某某做男朋友。两人一直通过短信与微信联系着,在未见面的情况下,不久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谈了8年恋爱,先是因为“吴某某”声称患食道癌急需治疗费用,杨某某向其转账20余万元,后又因“吴某某”想获取更好的工作岗位,让杨某某买了十几部手机用于打点。陆续在“吴某某”身上花了五十余万元,却连这个人都没见过,杨某某越想越不对劲。

2019年10月,杨某某至派出所报案,民警侦查发现,一直与杨某某线上“恋爱”的人竟然就是闺蜜丁某。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冒充吴某某与杨某某谈恋爱,并骗取钱财的事实。经审查,2011年9月起至案发,丁某从杨某某处共计骗得现金人民币39万余元及手机19部(价值人民币11万余元),后用于偿还各类债务,案发前返还杨某某3万余元。

宝山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检察官提醒,防人之心不可无,即使是周围熟人也要留个心眼,避免“杀熟”的情况出现。本案中的杨某某就是因为轻信了自己闺蜜,不仅被骗取大量钱财,更在感情上严重受挫,浪费了宝贵的8年时光。如果一份感情掺杂了过多金钱往来,当事人应该适时考虑一下是否遭遇诈骗,及时向公安部门寻求帮助。

专骗闺蜜投资,实则赌博挥霍

今年1月初,与曹女士有十几年交情的朋友小刘,提议她投资售卖口罩和手套的生意。曹女士虽有所顾虑,但与小刘沟通后仍然决定合作,并陆续转账共计97万余元人民币。

不久,曹女士与小刘约好于3月29日到厂里签合同,然而当曹女士在3月27日联系小刘时,却再也联络不上。曹女士才意识到被骗,遂报警。接报民警经过侦查,确认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身份,并于4月14日晚在重庆某地将其抓获。

到案后的刘某对自己通过虚构投资项目,骗取曹某钱款共计9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这些钱款其实都被刘某投入了赌博网站,挥霍一空。另据侦查,今年3月到4月期间,刘某在将曹女士转来的钱款输光之后,又将目光转向另一姐妹,并骗取205万元。两人被骗钱款共计302万余元。

奉贤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投资赚钱,合伙创业等,一定要审慎入“坑”:前期合作谈判事宜理清晰,不要盲目转帐,做好实地考察论证,中期关注每笔资金流动使用情况等,切不可用所谓的“交情”为个人经济损失“买单”。

  ▎记者观察  ▎ 

对所谓“熟人”群体,也要保持警惕

记者在使用百度搜索引擎搜索“熟人作案”关键字后,竟然出现了约1540万条相关信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教授王大伟曾表示,近60%的犯罪都是熟人所为。在犯罪心理学上,还有个“警惕性公式”——面对越熟悉、信任的人,警惕性越低。

在熟人作案案件中,受害人与这些“熟人”或在日常生活中熟识,或在网络中密切交往,恰恰由于“认识”,受害人才会轻易放松警惕,因此,对方才能更加容易的达到目的。

被闺蜜假扮“男友”的杨某某事后回忆,期间自己有多次想要出去工作,都被冒充“男友”的丁某阻拦了。如今看来,这可能是丁某为了更好地对杨某某加以控制。

越是熟悉的人,可能越容易对你动手脚,这是熟人作案最可怕的地方。近期,这些熟人作案的案件也给大众敲响警钟:对于所谓的“熟人”群体,不能毫无保留地信赖。只有时刻保持警惕,才能保护好自己。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编辑:梁文静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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