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博期间本市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2020-10-22
上海
青年报记者 刘晶晶
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即将拉开帷幕。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市政府昨天发布三项通告,进博会期间本市将禁止民用无人机飞行,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主动配合接受安全检查。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2020年11月1日0时至2020年11月12日24时期间,在本市禁止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飞行表演等活动的除外。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当按照民用航空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实名登记,并通过本市“智能无人机管理服务系统”(https:∥gaj.sh.gov.cn/wrj/)进行信息核验、飞行报告等一系列便捷操作;其他“低慢小”航空器拥有者应当主动配合属地公安派出所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施放、飞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应当具备与所使用航空器相符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频段管理等有关规定,并依法预先向空军,以及可能涉及的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或气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作业。
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进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年报记者 刘晶晶
来源:青年报
- 相关推荐
青年报社 版权所有
广告热线:021-61173717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1-61177819 / 61177827 举报邮箱:services@why.com.cn 测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