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改革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如何实施?来看方案细则!
2021-03-16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春霞

3月16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将从2022年开始实施。作为2018年中考改革方案的配套文件,此次公布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自主招生比例、名额分配方式、综合评价录取程序等内容。

根据《实施办法》,从2022年起,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式由原来的五种(自荐生、推荐生、零志愿、名额分配、1-15志愿),调整为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类。参加2021年中招录取的考生不受本次改革影响,仍按照原有招生录取方式进行。

 【自主招生】 

总数不超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6%

自主招生录取是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面向全市范围招收有创新潜质、学科专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进行的招生办法。招生学校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按招生计划1:1进行择优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达到当年度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实施办法》明确,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其中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计划合计不低于该类自主招生计划的15%(即6%×15%)。

试点“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的普通高中学校(目前为上海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和市特色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计划占比相较于当年度其他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占比可适当增加。

 【名额分配】 

分为两大类:名额分配到区、名额分配到校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是此次中招改革推行的招生录取新办法。

该招生办法仅在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行,在招生计划安排的时候采用名额分配的方式,在招生录取时采用综合评价录取的方式。招生学校采用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方法招生时,不仅要看考生的计分科目总成绩,还要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综合考查,按照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和学校综合考查成绩的总分进行录取。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包含“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和“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两大类。其中,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以区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录取;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0%-65%,与改革前相比,名额分配比例进一步扩大。

“四校”名额分配招生占计划总数65%

《实施办法》特别明确了名额分配的具体要求。

其中,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主要指上海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其招生计划总数的65%,原则上以各区当年度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分配到各区,分配到各区的计划中须有不低于20%的比例以均衡、随机为原则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

举例来说,假设“四校”之一的某学校招生计划数为400人,那么该校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就为260人(400×65%),以该校分配到A区为例,假设A区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15%,那么分配到A区的计划数就是39人(400×65%×15%)。这其中,有约8人(39×20%)以均衡、随机为原则分配到A区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50-65%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其招生计划总数的50-65%,其中,分配到区的招生计划约占30%,分配到校的招生计划约占70%。

各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原则上以所属区内各所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中招报名人数占本区该类学校中招报名总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分配到本区每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实现名额分配全覆盖。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分校或校区,原则上按照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举例来说,假设某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为400人,以改革后某年,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达到60%为例,那么该校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计划数即为240人(400×60%)。这其中,30%的名额分配到区,即约72人(240×30%),其中的约4-7人分配到本区(5%-10%),约65-68人(90%-95%)分配到外区;另外70%的名额分配到校,也即约168人(240×70%),分配到区内每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实现名额分配全覆盖。

符合报名条件学生均可填报1个名额分配到区志愿

值得注意的是,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到校要实现“全覆盖”,当名额分配到校计划数大于等于区内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数时,须确保区内每一所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至少获得该高中一个名额;当名额分配到校计划数小于区内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数时,以均衡、随机为原则将计划分配到区内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

举例来说,假设某区共有4所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且每所高中分配到校的招生计划数均大于等于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数,以本区内不选择生源的初中a为例,无论初中a的学校规模和符合中招报名条件的毕业生数情况如何,都可获得至少4个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到校计划。

在志愿填报方面,根据规定,考生可以填报1个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志愿和1个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志愿。其中,全体初中学校符合中招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三学生和社会考生均可填报名额分配到区志愿;名额分配到校志愿仅限不选择生源学校符合中招报名条件的该校在籍在读满三年应届初三学生填报。

招考机构将根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进行排序,对达到“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结合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考查(满分50分,具体办法另行颁布)。招考机构将考生计分科目总成绩和综合考査成绩合成总分。其中,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以区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按计划录取。

 【意义】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有效防止“区域掉队”“学校掉队”

此次中招改革主要为了实现两个改革目标:一是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积极探索将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大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每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兼顾各类型初中学校的发展机会公平;二是进一步改变原有的“见分不见人”的招生方式,破除招生过程中的唯分数论,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多元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引导初中学校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能力培养,促进高中学校研究和建立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体系。

对此,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周彬表示,义务教育阶段不应出现过度紧张与过度竞争现象,但有些家长认为,如果不能上好初中,就不再有可能上到好高中,也就不再有可能上好大学。如今,上海中招改革方案将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50%到65%名额分配到区和学校,也就是说,本市优质高中超过一半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区和各个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这在制度层面可以有效防止“区域掉队”“学校掉队”。而这也就意味着,无论在什么区域、什么学校,只要学生努力,都有可能进入优质高中学校。对于面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学生家长而言,这是重大利好,有助于坚定选择家门口学校就近入学的信心,减少择校焦虑。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春霞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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