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条”升级为“新18条”,上海环保再发力
2021-10-13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杨力佳

2020年6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创新生态环保举措更大力度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27条稳就业促发展的工作举措,并取得良好成效。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领域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力度,提高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努力提升上海城市核心竞争力和城市软实力。

2021年10月11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持续创新生态环保举措精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7条”升级为“新18条”。升级后的“新18条”主要体现在:更“深”——将“27条”中行之有效、成效显著的措施进一步深化和优化;更“实——将“27条”中提出的方向性措施进一步落实落地;更“新”——结合新的战略任务和改革需求提出新的举措。

记者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新18条”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在守牢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聚焦企业在环保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创新改革措施,力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成效,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强化企业服务和保障,提升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等共提出18条举措。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进一步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开展排污许可和环评衔接试点、做好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支持重点区域改革创新、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等举措,提高优质企业投产速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放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经济增长的优势效应。

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通过建立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分类分级监管、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修复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设高水平智慧执法监管体系等举措,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及时自我纠错,提高执法效能。

强化企业服务和保障。通过深化生态环境“一网通办”服务、畅通企业服务渠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大技术帮扶力度等举措,提升企业办事效率,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提升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通过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优化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鼓励和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积极开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试点示范等举措,鼓励企业大胆创新,提升企业专业治理能力。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杨力佳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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