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火灾,谁该负责?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通讯员 曹赟娴
在楼道里堆放杂物引起火灾后,老大爷反而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属于管理方,导致自己受伤,因此索赔25万……今天是“11·9”全国消防宣传日,随着秋冬季节的到来,火灾也进入了高发期,那些触目惊心的火灾隐患,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记者从上海浦东法院获悉,该案是一起因楼道堆放杂物起火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请。
据法院介绍,外地来沪的许大爷一家租住在某小区内,他们在楼梯间堆放了纸箱、油烟机等杂物。物业得知后,上门要求他们进行清理,许大爷儿媳表示会尽快处理。谁知,就在当天晚上,有人不小心将烟头掉落在杂物上,引发了火灾。刚好许大爷乘坐电梯回家,发现火情后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拍打起家门,想喊家人一起逃生,但家人却迟迟没有开门。随后保安收到消息赶来,扑灭大火并救出了许大爷,但是因滞留在楼道中吸入了大量浓烟,他身体多处受伤。
许大爷认为,火灾是物业公司疏于管理造成的,应该赔偿自己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25万余元。庭审中,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已经通知许大爷一家处理杂物,事后也及时扑灭了火灾,对事故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存在过错。本案中,许大爷受伤的主要原因是烟头引燃楼道堆放杂物起火,对于楼道杂物,物业已经尽到了注意及提示义务;火灾发生后,物业工作人员亦尽力施救,避免了灾难的扩大,也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人的义务,因此在本起事故中并无过错。
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请。许大爷不服提起上诉,也被二审法院判决驳回。
法官提醒,小区的楼道不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更是消防安全通道。在此堆放杂物极易引发火灾,轻则损失财产,重则危及人身安全,可能还将付出法律代价。根据法律规定,引起火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一般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及行政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在楼道内堆积杂物的责任人、未尽到管理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切莫让楼道堆砌的杂物,成为生命通道上的“拦路虎”。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通讯员 曹赟娴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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