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关注|盲盒消费、直播带货……上海代表团提交议案指向“新消费”权益保护
2022-03-08 青年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昕璐/文 吴恺/图

随着盲盒消费、直播带货、视音频平台消费等新型消费形态出现,“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泄露”等新问题屡见不鲜。新形势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与之适应的法治保障。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上海代表团举“全团之力”提交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议案,针对消费领域的新业态、新问题诊脉开方。这份议案的背后,其实正蕴藏着不少上海经验和做法。

 万物皆可盲盒?不能没有规矩 

今年1月,肯德基与盲盒销售商泡泡玛特联合推出“DIMOO联名款盲盒套餐”,引发消费者抢购。根据这款盲盒套餐的销售规则,要想集齐整套玩偶,至少需要购买6份套餐。为此,有消费者不惜一次性斥资10494元购买106份套餐;还有消费者为“求娃”而购买“代吃”服务,雇人代买代吃套餐而获得盲盒。中消协曾就此现象发声:用“盲盒”诱导食品过度消费,应当抵制。

此前,买盲盒就已经在青少年群体中风靡不已,不少家长也很是头疼。孩子没有自制力,一旦为了追求买到心仪款、隐藏款,容易上瘾,商家更是有诱导消费的嫌疑。更关键的是,“隐藏款”的概率是多少,很难有数。

如何规范盲盒销售行为?代表们建议在修法中明确,经营者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开展销售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公示抽取规则、商品投放数量、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主要限于生活消费、文艺娱乐等领域的小额消费,不得变相开展赌博、彩票销售活动,不得诱导非理性消费。

其实,议案建议中的一些规范性条款已经在上海有了一定的实践。今年1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率先为盲盒经营划出“红线”:不得向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单个盲盒售价一般不超过200元,不得销售活体盲盒等,在全国率先对盲盒经营作出规范。

 为预付卡消费设立冷静期制度 

购买预付卡而后反悔打入冷宫的烦恼,是冲动型“剁手党”普遍会遇见的场景。此次全团议案提出,确立预付卡消费的冷静期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黄浦区委书记杲云说,上海发布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出“健身会员卡办卡七天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只要没有开卡使用就可以退卡。这样可以减少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而这种好做法可以用制度固化下来。

此次议案提出,参考健身卡冷静期制度,扩大冷静期的适用范围,明确消费者自签署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尚未使用商品、接受服务的,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消费者已经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免费体验、试用或者赠送等服务的,不影响行使该合同解除权。

 大数据杀熟?要对“算法歧视”加以制约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鸿沟”给老年消费者带来诸多不便;“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泄露”等冲击着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自主消费权和知情权。

特别是随着数据竞争日趋白热化,“大数据杀熟”也迭代升级。“杀熟一代”,被认为是卖高价给老客;“杀熟二代”,则是个性化推送下的精确杀熟。相较于以往显而易见的差异化定价,如今消费者在下单时,会收到复杂算法临时生成的各类优惠券、价格组合,实际上,不同账号的价格差异其实比以前更大。基于算法的个性化推送会打造过滤气泡和信息茧房,这些产品匹配则将剥夺消费者依法享有的选择权。隐私信息丢了,公平交易的权益没了,消费者就此成为平台算法的“掌中之物”。

此次上海团的议案里就提出,加强对算法推荐的有效制约。建议细化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明确经营者不得运用数据、算法等自动化决策手段,对消费者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鼓励经营者通过公开自动化决策的原理,提供应用结果解释等方式,提升消费者对自动化决策程序的了解。消费者组织通过开展消费者公平性评估等工作,进行社会监督。

同时,要加强对网络交易的有效规范。议案建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信息核验,并在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首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内经营者信息。

 始终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维权理念 

随着消费需求、消费结构、消费业态和消费方式的不断演进变化, 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法治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全面促进消费,要求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代表们认为,应该把消保法的修改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考量、谋划,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维权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高法律的适用性。

“消保法应该细化充实消费者权益的内容。”这份议案建议,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明确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有权知悉其个人信息是否被收集、使用,有权限制或者拒绝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并依法享有查阅、复制、变更、补充和删除等权利。

代表们普遍认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明确经营者对提供的格式条款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消费者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代表们还建议,支持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类民事公益诉讼。建议明确相关赔偿金可以通过专项基金、公益基金等形式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注意保护特殊群体,鼓励智能化应用的适老化改造,推进各项无障碍服务措施运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消费提供便利。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昕璐/文 吴恺/图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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