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摊新规出台后,这些疑问有了详细回答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晶晶/文、图
《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7月5日正式发布,将于8月5日起试行,7月7日上午,市绿化市容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召开的专题发布会上,一些市民关心的问题也得到了更详细的解答。
会否出现无序设摊反弹?
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朱心军表示,出台该《指导意见》是在多次调研和征询专题会、市民意见建议收集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对市民新需求的正式回应,从《指导意见》的特点来说,无需担心无序设摊的反弹回潮。
他表示,《指导意见》主要有四个特点。首先就是严管与包容并行。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严”就是对于擅自占道经营、跨门营业,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交通出行、公共安全的行为,持续保持整治力度,依法严禁无序设摊。“宽”就是对于商业网点暂时不足的,市民确有需求,以及一些随着城市发展萌发的新型业态,在符合一定管理要求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政策空间。
第二个特点是继承与创新结合。《指导意见》将设摊点位划分为疏导点、管控点、特色点,采取相匹配的管理要求和设置条件。其中,疏导点以服务基本民生为主,管控点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为主,二者都是延续十多年的有效做法。特色点为首次提出,是以新型业态为主,符合城市高品质要求,品牌化、主题化、特色化的集市、夜市、限时步行街、外摆位等点位。
第三个特点是品质与人气共提。《指导意见》既提出设摊经营活动的负面清单,又提出鼓励和支持的业态方向,引导市场主体注重品质、提升品味、塑造品牌,努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摊、人气爆棚的摊、绿色低碳的摊、环境友好的摊、市民满意的摊。
最后一个特点就是共管与自治协力。建立设摊综合协调机制,形成指导和监管的合力。同时,将把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借鉴应用到设摊经营活动管理中,推进责任区制度建设,并探索在疏导点、管控点、特色点创建自律组织,形成市场主体自我管理、自我促进、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
安全问题如何保证?
在满足市民生活新业态、新需求的同时,又如何保证设摊经营的安全?尤其是食品摊贩的安全管理?对此,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副处长谢雷表示,食品摊贩怎么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门店有同样明确的法规要求。
他表示,首先是做好准入管理。食品摊贩在营业前,必须要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真实信息,在取得上海市食品贩卖临时经营公示卡后,保证在属地政府有所备案。其次是对食品摊贩经营品种的管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上海2018年发布的有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都很明确地指出哪些东西是不准经营的,尤其涉及到食品摊贩不准处理的品种,都有具体的规定。
此外,有关部门还将严把设摊经营的过程。食品设摊经营过程中要取得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并且要规范加工操作过程,要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餐具等,这都和门店经营要求是一致的。谢雷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局也将根据市里统一要求,根据设摊经营特点,实时调整监管力量、监管层次和监管时段,对设摊经营活动做好监督。
对于设摊区域的社会治安保障,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支队支队长陶焱升表示,上海警方将持续加强与市绿化市容管理局等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掌握规模性设摊经营活动的相关情况,按照“一点一方案”的要求来制定相关的安保预案,同时加强隐患排查整治,配足足够的警力,会同管理方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以及客流疏导管控,来确保现场相关场所区域的安全有序。
同时上海警方还将结合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整治行动,针对夏季社会治安的规律和夜间违法犯罪的特点,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布防和勤务布局,将巡逻勤务向夜间时段和相关点位进行延伸。特别是对规模性设摊经营活动的相关区域,将加强巡逻防控和驻点守护,通过定点驻守和流动巡查、徒步巡逻与驾车巡逻、视频巡逻与实兵巡逻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践行力和响应速度,保障安全。
目前已有哪些具体落实?
《指导意见》对新型业态的鼓励,也需要有关部门及属地进行很好的规划,目前是否已有一些规划?对此,市商务委商贸行业管理处副处长邓金兵表示,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对本市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精细化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支撑。他介绍说,根据《指导意见》,市商务委还将做好两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做足水文章。“上海水资源丰富,我们将充分依托这样的优势,聚焦一江一河区域,打造黄浦滨江外滩地区、北外滩地区、苏河湾地区、长寿湾地区等10个水岸夜生活体验区。二是品味慢生活,将着力打造吴江路、张园、五角场大学路地区、静安寺地区等15个地标性夜生活区。”
邓金兵表示,在各部门的支持下,本市已经涌现了一批具有国际范、上海味、时尚潮的周末限时步行街和创意市集。如黄浦区枫泾路,静安区的安义路夜巷、茂名北路,长宁区的凯旋路、杨浦区的大学路、浦东新区的富城路等5条周末夜生活步行街,也打响了外滩枫泾、安义夜巷等地标IP。《指导意见》将更有利于规范和提升市级类活动的能级,引导企业聚焦重点区域,推出有品质有特色的市级活动,为市民提供更加丰富的消费体验。
长宁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谢艳平则表示,在《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前的过渡期内,长宁区已经开展了分类分级实践。结合区内设摊情况的实际,按照广场设摊、个人设摊、沿街外摆位、疏导点、占道红线的分时步行街5个类型,依据不同的活动主题、影响范围及人员规模,分别由属地街镇和区相关部门牵头,开展全程指导以及事中事后监管。
长宁区目前也选取了两个街道开展试点,初步形成了两个试点街道的设摊区域划定一张图、设摊点位一张表以及部门指导服务的一个管理流程。“同时我们也细化为集中设摊、个人设摊和外摆位这三种类型,制定了一套申请表单的模板以及活动方案模板。”谢艳平还表示,目前长宁区已经形成了设摊经营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询意见当中,在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推动《指导意见》在长宁进一步的落地落实。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晶晶/文、图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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