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评|对天性活泼的孩子不要反应过度
2023-07-28 青年

青年报·青春上海特约评论员 唐骋华

日前,作家苏小懒在乘坐广州至珠海的动车时被乘务员反复提醒要管好孩子,而当时,她的孩子正安静地坐在位子上画画。苏小懒感觉受到冒犯,事后在社交平台上呼吁公众对婴幼儿家庭要有包容度。此事引发热议。

的确,近年来因孩童在公共场所喧闹,引起周围人反感、不适乃至冲突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上要求家长管好孩子的呼声随之高涨。应该说,公众有这方面的诉求是合理的,家长也有规范孩子言行的职责。个别家长放任甚至纵容孩子胡闹,舆论对此批评,也是很有必要的。但凡事要讲一个度,过度,事情就会走向反面。现在有些人自称患上“厌童症”,动辄给儿童贴上“熊孩子”的标签,对儿童及其家长任意指责,就是反应过度的表现。

那么,如何对待公共场所的儿童喧闹行为呢?有三点值得我们注意。

第一要区分场合,不是所有场合都必须保持绝对安静。在电影院、美术馆、图书馆、工作空间等明确需要“静音”的场所,遇到孩童喧闹,旁人和工作人员要求家长制止,制止不了则予以带离,是完全合理的。但也有很多场景,如商场、广场、快餐店、火车车厢,特点就是人员密集、声音嘈杂。更重要的是,这些场所的主要功能并非让人安静地休息,要求“静音”本身就不合适。只要孩童的喧闹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没有直接损害旁人,就应当容忍。这也是社会公德的组成部分。公德从来不是单方面按照我的标准、我的利益确定的,而是公共领域中的各个主体相互妥协、达成默契的产物。

第二要一视同仁,切忌“双标”。孩童喧闹,影响周围人休息和学习,人们加以规劝和制止,这固然没错。但我们也曾经看到过这样的景象:一些成年人在车厢里旁若无人地打电话、玩手机,声音震天响,却不见有人提醒。至于成年人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吞云吐雾,同样常见。扪心自问,有多少人会上前制止?那为什么孩童稍有响动,就被指责为“熊孩子”?社会规范应当一视同仁,不应只对特定群体有效。进一步说,成年人更要以身作则,遵守和维护社会规范。搞双重标准,只会让孩子误以为“欺软怕硬”才是王道。这绝不是好的教育。

第三,了解和尊重孩童的天性,温情引导,提高包容度。翻开任何一本儿童心理学书籍,作者都会告诉你,活泼好动是儿童的天性。成年人应当了解、尊重孩童的这种天性,在遵守社会公德方面做好耐心、温情的引导,而不是简单压制。这个道理不难懂。每个人都有童年,都经历过调皮捣蛋的岁月,想想当年的自己怎样被周围人善意对待,就能明白今天的自己要怎样对待孩童。

诚如苏小懒所言,公众应当提高对婴幼儿家庭的包容度。曾有媒体在德国街头采访,问路人如何看待孩子的吵闹声?有人说比起汽车噪音,孩童的喧闹不算什么;有人说让孩子保持安静是不可能的,不必为难家长;还有人乐意看到孩童无忧无虑地蹦蹦跳跳,那可是生命原初的状态啊。

无独有偶,六十余年前冰心写过一篇《只拣儿童多处行》,她说她喜欢往孩子多的地方去,成千盈百的孩子绽放花儿一样的笑容,是春天的感觉。重温这篇散文,带给我们的启示是:一个良性社会理应给孩童的喧闹留出一定空间。假如连孩童的欢声笑语都从公共场所消失了,假如公共领域只剩下整齐划一的寂静,那才是真正可怕的事。

​青年报·青春上海特约评论员 唐骋华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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